就算无法理解,也至少能提前对各个学科的大致难度心中有数。
如此一来,才方便开学后根据各科老师的教学进度,有效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雪莉,不要碍事。”
说着,他不顾雪莉张牙舞爪的反抗,轻轻捏着小猫的后脖颈将其提起,然后从她身子底下抽出那本《魔法史》扔进箱子。
“啊,当然,还有最重要的。”
他转身拿起一根细长的精致木棍。
他的魔杖。
金合欢木材质,杖芯为龙心弦,十三英寸长,用起来相当顺手。
用奥利凡德的话说:
金合欢木魔杖能与任何种类的能量性质相匹配,但本身性格敏感挑剔,只对最具天赋的巫师展现它的最佳性能,所以并不好卖,产量也不是很多。
不过卡森怀疑,无论谁买完魔杖以后,都会获赠一连串的夸赞言论,所以并未太过放在心上。
只要好用就足够了。
当然好用。
出预期的好用。
没有尝试过无杖施法的人,恐怕永远无法理解卡森当时的心情。
简直像是给一个走路都难的跛脚之人插上了一对翅膀。
有魔杖和没有魔杖,施展咒语的难度完全不在一个级别。
使用过去曾掌握的“修复咒”
和“荧光咒”
时,他甚至连咒语都不用念,就能轻松施展出来。
不过这才合理。
真正的魔法正该如此方便才对。
以前尝试使用魔法,完全是依靠自身那点魔力进行引导,而且磁场中的魔法节点惰性极强,很难激活,牵引魔力轨迹的时候,更是不能出现一丝差错。
但是有了魔杖之后,不仅魔法磁场会自聚拢魔力,令自身消耗压低至极其惊人的程度。
而且持有魔杖念诵咒语时,磁场中的一个个魔法节点甚至会主动构建联系,即便在施法路径上出现部分偏差,都不会影响最后施咒成功,最多会降低少许施法效果。
卡森轻轻抚摸着手中的魔杖,眼中有异彩闪过。
“只是尾羽、神经、毛之类的器官,与魔法磁场间的亲和度就能达到如此级别。
也不知道这些魔法生物本身,会强大到何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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