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哥儿,咱们又来上门占便宜了!”
前头的那个中年男子皮肤黝黑,身材高壮,声音也很洪亮,一看就是个能干的汉子。
“孩子他叔,看你说的什么话?一年就这一次,写春联是个喜兴事儿,长辈们能看上远儿的字,那也是他的福气。”
慧珍爹招呼着中年汉子,想将众人让进屋子里。
那几个人都笑呵呵地摆手拒绝,中年汉子笑道:“德旺哥,你既不让弟弟客气,那弟弟也就不跟你客气了。
咱们人多,今日来就是求远哥儿的字的,索性就不进屋了,远哥儿写的时候,咱们这些大老粗也能近前看两眼,沾沾墨香,凑个热闹。”
王维远看了看几人,客气笑道“几位叔叔们先休息片刻,等我将手中这幅写完,就来写叔叔们的。”
“没事儿,远哥儿你先忙你的,不着急,咱们几个等你。”
见几人果不进屋,慧珍爹也就没再让,只是示意慧珍和维越去搬几张椅子来坐,锦初也跟着搬了一张椅子出来。
出来就发现王维远已放下了手中的羊毫笔,握起了笔山上的那只狼毫笔,略一思索后,运笔如飞。
她心下一跳,顾不得被人瞩目,赶紧放下椅子,三步并作两步的又凑到了王维远身边,却见纸上已是写好了“千秋岁月千秋业,万里江山万里春”
。
笔法精妙,线条流畅而富有变化,提按顿挫运用自如;气韵生动,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相互呼应,仿佛一气呵成,畅快淋漓之感顿生。
这王维远哪怕不去科举,仅凭这一手好字,日后文坛也足可博一席之地了!
想到这里,锦初望向王维远的目光简直像在看移动的聚宝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