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们发现她有自残行为前,还是之后?”
“前吧?”
郑母不太确定地看向郑父。
“是在之前。”
郑父确定道,“散步碰到野猫的时候,我们还没去海边。”
明礼围绕着这个话题,又问了一些相关的问题。
“今天先这样,谢谢你们的配合,你们如果想起来什么,还请及时告诉我们。”
明礼最后站起来说,“你们最好回家一趟,看看郑乐乐房间有没有日记本之类的东西,也是一种查案线索。”
“好,谢谢领导,乐乐的事情就全拜托你了。”
郑父母几乎差点儿要跪下来道谢,明礼连忙拦住他们,叫过来两个警员,把他们搀扶走。
这些问题,本来半个小时就可以搞定,但是因为郑父母的情绪原因,一直耗了将近两个小时。
送走他们,明礼已经是前胸贴后背。
他扒拉出一桶泡面,去饮水机前接了开水泡上,再找香肠的时候,翻遍整个柜子,也找不出一根。
明礼给钱进打电话:“儿子,给爸爸送两根香肠,速度。”
“得咧。”
钱进应了声,拿着两根香肠一阵旋风跑过来,“老大,段云她们吵着要吃饭。”
“吃屁吧。”
明礼撕开香肠,“先饿着她们,等爸爸吃饱了再说。”
钱进:“哦。”
“滚蛋吧,不想看见你。”
明礼把香肠丢进泡面桶里,“带上门。”
“哦。”
钱进老老实实跑步出去带上了门。
明礼这才拿出手机,简意发给她一张照片。
满桌的豪华大餐。
明礼看得直流口水,看来到底还是去了万豪酒店。
媳妇儿真厉害。
明礼刚敲了一个“媳”
字,眼皮跳了下,他赶紧把这个字删掉。
谁他妈知道屏幕后面躲的是谁。
明礼冥思苦想,敲过去一行字:【李思录出事的那个停车场叫什么名字?】
简意很快回:【鸿卫酒店地下停车场,怎么了?】
明礼长舒一口气:【暗号对上了,确认你是我媳妇儿】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