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这么大酒味一看就是喝多了。”
吴玉芹检查陆明远的手臂确定他没出什么事就好。
“哥。”
北屋走出一个苗条女孩,双目无神,双手在前顺着声音就摸向陆明远。
她叫海棠,小时候他们俩家是邻居,住在柳叶胡同,海棠父母车祸过世了就跟着爷爷一起生活。
一天夜里,莫名的火灾烧了半个胡同的住宅,13岁的陆明远背着10岁的海棠逃出了火海。
后来警方勘察断定,火起于海家,属于点燃汽油引起的,猜测可能是海棠爷爷得罪了什么人,被人为纵火。
那场大火也让海棠失明了,也失去了爷爷,彻底成为了孤儿。
吴玉芹觉得海棠可怜就收留了她,成了陆家的干女儿。
所以,现在的海棠是个20岁的盲女。
“海棠,我没事。”
陆明远抓了抓海棠的头。
海棠露出灿烂的笑。
“快点做早饭吧,今天我要跑长途。”
陆德全见儿子没啥事,就督促吴玉芹做饭。
“爸,今天周日也要出车吗?”
陆明远问。
“何止啊,还是小长途,明晚才能回来。”
陆德全嘟嘟囔囔的坐回沙发上。
从他的话里大概能听明白,是去邻市的一个施工单位送钢材,晚上卸货,不能住旅馆,只能住车里,补助还低,所以这活别人不爱跑,队长就安排他去。
明显欺负老实人的意思,其实陆德全也不老实,也是有脾气的人,但最近半年厂里效益不景气工资折半发,为了一点补助也得跑长途。
说到头,人穷就不得不志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