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给大家说两个选择。
一,我和王大哥讨个交情。
但些干系。
反正各位也是来护送我的,车队我说了算。
各位想活命的,今天吃过酒后,找个地方一呆,我与王大哥也不报与上面知晓。
自当各位随行了。
你们或是等我成功抵达东京。
王大哥返回韩张镇时,你们再来与王大哥回合。
或是等确认我们战死后,你们就全都隐姓埋名,各奔他乡。
都是随你,如此,当可保的活命。”
众人一听,各自摇头。
虽然李民说的,听起来挺不错,不用去,就当随行了。
可若是王焕他们平安抵达返回。
这不去的人,又怎么有脸相见?而若是王焕他们死了,他们这些活的,与当逃兵的,又有什么区别,最多也就是有一个战死的名声瞒着。
少些追捕。
可事发了,判的更重。
而且,最主要的是,他们这些人,既然都走到招刺这一步上了。
自然都是无家无业的,就指着这份差使过活。
又哪里有什么亲友可投靠?没了这份差饷,自身活不下去,家人也活不下去啊。
当即有脑子不乍地认可的,也有好面子不认可的,各说不一。
不过,大部分全都是不同意。
最后,有人叫道:“先生,你那第二个法子,是咋个说法,说来听听。”
李民暗自冒汗:这么半天才有人配合,也够迟钝的。
不过,表面上,李民却很安然的说道:“这第二个法子,自然就是随我车队同行。
我每日里给每个兄弟一百钱的花用。
到了东京,每人再给二十贯。
若是有兄弟战死了。
每个战死的兄弟,我给一百贯的安家费。
伤残的兄弟,我保治,保今后的生计。
可是有一点。
凡是要跟我走的。
就要一心卖命。
我说什么是什么。”
众人听了,各自琢磨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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