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老秦大哥”
,这里是哪里啊!”
陈金问道。
“阿尔,锦城以北。”
老秦头抬起头,满脸泪光,抬起衣袖擦了擦脸说道。
“奥!”
其实,说真的,对于分不清东西南北的陈金来说,说了也白说,他根本不知道阿尔到底是哪里,锦城还有点印象,锦州市的西边呗,后世很多地方早就改了名称,况且,这么多年的发展,地壳运动,许多地方地貌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陈金生活的那个和平和谐的时空里,这里的一切一切对陈金来说都是陌生的。
陈金对老秦头说道:“老秦大哥,死者已逝,生者节哀,我们还是让死者入土为安吧,你觉的呢。”
老秦头抬起头看着陈金,似乎想明白了,瓮声道:“恩人,都听你的。”
两个人把卫所里的尸体慢慢找出,尽量拼凑起来,许多尸首都被火烧烂了,根本分不清。
看着一地的尸首,汉子又一下子又哭了起来。
陈金看着老秦头,心理也很理解他,自己的兄弟何尝不是死在自己眼前,昨天的亲人,如今一下子阴阳两隔,怎么可能不伤心。
谁言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说是卫所,其实也就是一个村落罢了,也多亏古代的村落,皆是一族之人居住在一起,人也比较少。
因为房屋都烧塌了,很多农具都埋在土里,陈金四处寻找铁锹之类的,看到死去的达国手里的牛尾刀,便只好用牛尾刀当作铁锹来用,达国的牛尾刀果然精良,锋利的刀刃很快便挖好了大坑,陈金和老秦大哥一个个亲手将死去的卫所军汉入土安葬。
入葬后,陈金抬起头,看着天也渐渐黑了起来,刚想开口,看着老秦大哥低着头跪在地上看着兄弟们的坟墓楞楞地出着神。
陈金也没说话,径直坐在地上,最后,望着地上遍地达国白甲兵的尸体,陈金还在想该怎么处理好呢,真愁人。
汉子站了起来也不说话,直接走到锦国巴牙喇甲兵的尸体上,把他们的铠甲,一边往下面脱,一边抬头问道:“恩人,这尸体怎么办。”
陈金也陷入了迷茫中,该怎么办呢,也许是铠甲太紧身了,老秦大哥掏出身上的镰刀对着达国尸体一顿砍割,鲜血四溅,吓得陈金坐在一旁,不敢出声了都。
最后陈金想了想,虽然是达国的,可毕竟人也死了,快入土为安吧!
老秦大哥看着陈金说道:“恩人可真是好人啊。”
陈金讪讪的笑了一声,接着两个人又把达国的尸体收拾起来,收拾完了,天色真正黑了起来,也许是真的太饿了,陈金似乎感觉头晕眼花起来,差点摔倒在地。
老秦大哥急忙起身,扶着陈金问道:“恩人,这是咋了,没事吧,是不是那里受伤了。”
陈金无奈的笑了笑说道:“不碍事,你那里有吃的吗,我好久没有吃东西了。”
老秦大哥连忙拱手说道:“达国白甲兵身上,有很多肉干,恩人先用这几个垫垫肚子如何。”
说罢,从一个牛皮袋子里面拿出了很多牛肉干,看到牛肉干,陈金猛的拿起来就吃,古代的牛肉干又硬又腥,可此时的陈金根本顾不得,只知道往肚子里塞下去,足足吃了有一个多时辰,估计有数十斤肉干吃了进去,又喝了一壶酒,吃完喝饱的陈金,看着自己的饭量,怎么会变得这么大了,难道是生化病毒的原因,陈金接着脱下衣袖,看着自己手臂上蠕动的血管,仿佛活了一般,陈金不由得内心一片兴奋。
吃饱后,静下心来的陈金开始想想接下来怎么办,既来之则安之,老天爷让我重回这里,自然是有道理的,那自己可不能辜负老天爷的恩德。
坚定想法的陈金立刻行动了起来,看着遍地的战利品,陈金蹲下,点了点自己的战利品,五套铁甲,六套锁子甲,八套棉甲,五把牛尾刀,两把虎枪,三把钩镰刀,七八把铁斧,还有几十把军制硬弓,最重要的是战马,战马可不是普通的马,战马都是经过训练的,能够听懂主人的命令,战场上瞬息万变,战马和自己心灵相通,那可真是如虎添翼啊,想到这里,陈金愁容一下子淡去很多了。
看着地上精良的铠甲,陈金拿起那个巴牙喇甲兵的鳞甲,看着银光闪闪的鳞片,每一片甲都是上好的精铁敲打而成,沉重坚硬,非利刃难透,再看看这牛尾刀,刀身弯曲,精铁打造而成,叫人感觉极为厚实,刀刃十分锐利,月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寒光,刀上的放血槽黑乎乎的,不知道沾染了多少人的鲜血,其余兵器甲胄无一不是精铁精心打造而成,真是精良的装备。
陈金抬起头来,看着老秦大哥身上,破烂的鸳鸯袄,也不知道穿了多久了,铜钉都掉光了,看着老秦大哥还那么小心翼翼的样子,陈金叹息道:“难怪明军打不过锦国达国呢,辽东明军甲胄破损严重,兵器不精,士气低落,虽说火器极多,可随着朝堂贪污腐败成灾,火器质量逐渐下降,火铳自爆比打死的人还多,除了吓唬人之外,几乎是毫无用处,等我的队伍拉起来以后,人人皆穿铁甲,吼吼,那可真是帅呆了”
陈金低着头一瞧,自己浑身上下破破烂烂,和要饭的没啥区别,上半身的防弹衣早已经破损严重了,裤子也几乎磨碎了,都快露屁股了,实在是有损军人形象。
陈金突然发现缴获的达国铠甲还真是不错,又结实又漂亮,穿起来别提多威风了。
陈金一向都是有新不穿旧,说换就换,接着便穿上了那套白甲兵的铠甲,在最里面还把破烂的防弹衣穿上了,中间套着铁甲,外面罩着白色镶红边的棉甲,又把自己的特种军刀挎在腰上,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啊,现在的陈金仿佛古代的大将军一样威风凛凛的。
陈金拔出自己腰间沙漠之鹰,看着手里的沙漠之鹰,陈金一下子沉寂起来,这把手枪是自己当年参加世界特种部队大赛上,获得的奖品,第一名是个蓝刃军刀,第二名是把沙漠之鹰,陈金不由得陷入回忆里了。
这是自己的老伙计,也是自己的大杀器,用功就开过两枪,第一枪是某次执行任务时,突然冲出来一只黑熊,凶悍的扑了过来,普通突击步枪根本打不死它,情急之下,陈金从背包里掏出沙漠之鹰,只听见“啪”
的一声,黑熊的脑袋瞬间被打的粉碎,第二次,就是刚才击杀白甲兵了,子弹就这么多,打一颗少一颗,看来自己真的是该想好以后的路该怎么往下走来,陈金突然想起前世自己看过的穿越小说,可惜自己也没有什么逆天系统,更没有一呼百应的王霸之气,只有这一身的蛮力,老天爷倒是也给了自己一个生化病毒,可自己也不知道怎么用啊,什么时候能用。
不管怎么样,单凭自己一个力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打得过千军万马,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自己也该有自己的武装。
先祖爷曾说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我应该开始招兵买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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