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天气已然是另外一番颜色。
晴蓝的天空,远处一条条卷曲如巨大的鹅毛笔一样的层云,慵懒地漂浮着,似乎在写着一篇透明的文章,一轮金色的太阳刺人双眼,阳光在所有的事物上,金属的,塑料的,木头的,投射出耀眼的闪光,空气干爽清凉,lily早已经关了暖气,任凭清风穿入车窗。
陈默戴上墨镜,看着前面的道路,问道:“那个哈特兰廊桥就快到了,不过,那边就这一个景点,别的什么可逛的,还有,帮我看着点路,我得加趟油。”
“你一个火腿三明治够了吗?喝的有,壶里的咖啡还是热的。”
lily道。
“行吧。”
陈默很是语意含糊地说道。
“给你一个半,行了吧?德行。”
lily心领神会地回答道。
陈默“嘿嘿”
了两声,不一会儿,就拐到130号高速公路上,直接朝着圣约翰河上的哈特兰廊桥开去。
横亘在宽阔的圣约翰河上,造型简洁典雅的深灰色哈特兰廊桥,远比陈默想要长,而且很有意思的是,真正驶过廊桥的汽车,远没有停在廊桥两边看风景的车多,陈默在路边找了一个地方停下,用旁边建筑物的阴影挡住日光,然后把还是温热的咖啡放到了车顶,和lily两人一人一手三明治,戴着墨镜靠在朝河一侧的车边,吹着舒爽的河风,懒洋洋地看着细长的廊桥。
廊桥里的车辆是单向行驶的,不过里面也有行人的通道,lily说就这样看看吧,陈默点点头,然后狼吞虎咽地吃着自己的三明治。
很多人在廊桥边的草地上,全家野餐或是情侣呢喃,还有不少人径自脱了衣服,在那里晒日光浴。
“其实,我觉得旅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还真不是什么特别的景色,或是很奇特的人,而是这种很放松,很惬意的感觉,看着这眼前这样的景致,会让人觉得特别很舒服。”
lily小口地呷着咖啡说道,她的羽绒服早换成了一件红色毛衣,陈默甚至连外套都没穿,就穿着一套哥伦比亚的软壳,吃着lily分给他的半个三明治。
“就像我们在渥太华看到的那个山上的教堂?”
陈默问道。
“是啊,这时候的心情,会觉得一切都很简单,你的内心也很平静,最好。”
她举着自己手里的咖啡,她的话音刚落,就听她的手机响了起来,听到铃声,她皱了一下眉头,轻轻叹了口气,把手机拿出来,看着上面的号码,陈默偷眼一瞧,手机的头像是一条阿富汗猎犬的头像,他有些恶作剧地探过头去问道:“这是摩卡,还是焦糖?”
lily随口说道:“这是摩卡。”
陈默拖长了声音,很夸张地“哦“了一声。
lily随后一脸警惕地质问陈默道:“你早就知道,你就是听到了!
你这个骗子!”
“赶快接电话吧,人家国际长途,不容易。”
陈默一脸坏笑地说道。
lily愤愤地按下“接听”
键,然后一指陈默道:“你不许过来啊。”
紧接着她一边往旁边走,一边把电话放到耳边,回答的声音已经瞬间变得温柔了起来,“喂?”
陈默看着廊桥,喝着咖啡,他看着远处lily时而故作冷淡,时而忍不住发笑的样子,突然想到,如果时光倒流回大学的时代,时空重回学校操场的下午,那时的lily,还正在和张然热恋,那时她的脸上,也有过这样的表情,而那时的自己,还不知道命运,会给自己这样一个安排,他还想着怎么去写好一个细微的动作和情节,想着如何感动看到自己文字的人。
如此相似的情景,如此让人恋恋不舍,只不过,每个人的心情可能不会再一样了,陈默想道,真的,不会在一样了。
离开了廊桥,陈默继续上了2号高速,因为担心油箱快没油,一直在找个加油站,更紧急的是,中午的咖啡开始起作用了,他只能集中注意力,看着前面的车,连话都少了。
太阳渐渐西斜,“北京雪人”
在高速公路上一路飞奔,道路两边都是葱郁的树林,虽然比不上“枫叶大道”
上“落英缤纷”
,“霜叶红于二月花”
的壮观,但是万树丛中一点红也是格外的迷人,而且阳光穿过层层密林,把斑驳的光影洒到路上,树上,平添了一种眼花缭乱的迷幻感。
lily接完电话明显是心情不错,回到车上就打起了瞌睡,陈默只好自己紧盯着路上的标牌,看图示去找加油站。
陈默终于瞎猫碰死耗子一般,把车开到了公路边上的一个小镇,叫做弗莱德里克顿,当时陈默看到标志的时候,可以说真是差点热泪盈眶了,他开进路过的第一个加油站,把车钥匙给了加油的人,就直接去了洗手间。
...
传闻,从木叶建村之初,就有这样一家料理店。从凌晨开始营业,直到天亮之时关门。香味弥漫在小小的空间之中,令人沉醉。人们称呼这里为,七味居。...
来到这世界一千年的季平安倦了,他曾踏过山巅,也曾坠落低谷,做过天下第一,历经红尘两世,他以为这人间在自己面前再无秘密可言,只想在大周国师的位子上悄无声息死去。寿命将尽时却突然发现,这世界好像哪里不对劲十年后,活出第三世的季平安携着一纸举荐信,回到了他一手缔造的钦天监,成为了一名小小星官。他决定在夏末初秋的某个夜晚,踏上观星台,看清世界的真相。但摆在面前的当务之急是入门口诀是什么来着?唉,国师大人真不想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