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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格兰瑟姆(第1页)

作为一位绝对虔诚的教徒,小牛直至死前都不曾改变自己的信仰,如果忠诚度有个数值的话,那么他一定是100%。

因此纵使此时心有所系,小牛也没有选择半路告辞回家去计算胡克留下的问题,而是打算继续前往格兰瑟姆参加聚会。

于是乎。

待胡克的马车逐渐走远,一行人便重新收拾行囊,再度出发了。

三个小时后。

中途又歇息了两次的八人,终于风尘仆仆的抵达了一处城镇的入口外。

这是一处围有城墙的小镇,城墙高度大约四米,入口处立有一个石碑。

石碑上刻着一道英文,翻译过来便是格兰瑟姆。

徐云当初在前往英国做交换生的那两年里,曾经来过这个小镇一次,前后待了三天半。

毕竟这里是小牛的老家,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算是一个物理界的‘圣地’,有机会来伦敦的物理从业人士,大多都会过来打个卡。

当时囊中羞涩的徐云住的一家名叫华美达的酒店,位置正好就在格兰瑟姆城墙入口附近,刚一进入小镇的右手边就能看到大门。

酒店挂牌四星,但房价含税后只需要290多块华夏币,价格可以算是相当相当低廉了。

不过酒店的隔音有些糟糕,半夜能听到一些鼓掌声。

那会儿酒店老板还拍着胸脯和徐云说,他们这家酒店足足有四百多年的历史,只不过中间翻修了好几次,因此看上去没多少年代感。

当时墙上还挂着约翰牛政府认证的四百年历史标牌呢,所以徐云就傻乎乎的信了这番话,还掏了三欧元和标牌合了个影。

但眼下来到格兰瑟姆一看,他真想朝老板那和程序猿差不多发量的秃头上啐一口:

那酒店有个屁400年的历史啊,这个年代酒店所在的那处地点,现在明明是一家水果摊!

果然这年头出去旅游啥话都不能信,某些人还质疑本土历史呢,自个儿造假都造成啥样了。

(注1)

除了酒店被水果摊取代之外,整个格兰瑟姆小镇的建筑状况也与后世相差极大:

后世的格兰瑟姆虽然依旧保持了古典装修,但无论是建筑还是街道都非常干净,有些类似于本土的名人故居,主打的便是时代气息。

();()  但此时此刻嘛......

小镇的肉眼可见之处,几乎全都是二层三层的砖头房子,没有任何建筑风格可言,外部破损发黑,阴面布满了青苔。

徐云目光随便一瞥,都能在路边墙角的地方见到几坨可以被打上马赛克的污秽物。

小镇的主干道上虽然相对会干净一些,用石子铺成了一条七八米宽的街道,不断有一些行人与车辆往来其上。

但如果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一些石头的缝隙或者边缘处正沾着一股莫名的、隐约带着些许黄色的黏液。

从时不时掠过上面的苍蝇不难看出,这些黏液的成分大概率不是啥好东西。

但徐云初见之下略感惊讶的是,镇中竟然有不少衣着残破的瘦小贫民仿若察觉不到一般,就这样直接的坐在甚至躺在了污秽之中。

他们双眼麻木,任凭苍蝇、老鼠、蟑螂从附近乃至身上跑过。

徐云见状,微微叹了口气。

无论是如今的殖民初期还是今后的工业革命时代,英伦半岛的底层民众都不太好过。

有些人可能侥幸发迹,但更多的却成为了某些分数的分母,带着泪与恨,化作了伦敦上空的一团黑云,至今无法安息。

随后在威廉夫妇的引导下,一行人开始往西南直走。

格兰瑟姆的面积不大,前后只花了十多分钟的时间,众人便来到了格兰瑟姆除了钟楼外最高的一处建筑,也就是圣提多迪亚教堂面前。

圣提多迪亚教堂高度大约有十二三米,整体为方形体,柱子三个一组,开间宽窄变化很大,立面凹凸感极强,顶部立着个红色的十字架。

高贵庄严,气势雄伟,极具压迫感。

很明显,这是一座标准的巴洛特风格建筑——欧洲早先的教堂是罗曼式风格,后来发展成了哥特式,等到了如今这个时间点,便流行起了巴洛特风格的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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