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语气一变,厉声道,“是你!
是你害死了我!
我把你当亲姐妹,你却害我性命!
今日你也死了罢,我们到阴间,继续做姐妹!”
“不是我不是我,”
兰香吓得哭喊道,“不是我!”
“你不仅害死了我,你还想害死大郎,既然你这样没心肝,那不如今日我把你的心肝都挖来吃了吧……”
“啊啊啊不是我!
是二郎,是二郎杀了你啊!
是他从身后打了你的头把你推进井里,你只是没看到!
我是亲眼所见的!
大郎也是他陷害的,你去找他啊!”
“哈,你已经骗我做了鬼,如今还想让我信你?”
“是真的!
我只是帮二郎递些个消息,他说事成之后可分我三成家产,他给我立过字据的,字据,字据……”
兰香说着连滚带爬地蹭到床边,从床板底下翻了翻,翻出一封信递给她,“你看!
他才是罪魁祸!”
荷香并没有接信,而是阴恻恻地说:“所以,是你把我的秘密都告诉了他。
他该死,你也该死。”
兰香两眼一翻,吓得晕了过去。
此时,门从外面推开,府尹身后跟着捕快并沈嘉嘉等人,走进房间。
“荷香”
撩开头,露出一张黑黢黢的面皮,有些讨好地问道:“府君,小人学得可还好?”
“嗯,不错,”
府尹点点头,扭脸问沈嘉嘉道,“你是怎么猜到兰香有问题的?”
“凶手想要用这个方法陷害钱大,需要准确掌握钱大的行踪,尤其是他与荷香私会的时间,这种私密的事情除了钱大与荷香本人,其他人很难知晓。
倘若有,那大概也只能是被荷香视作姐妹的兰香了。
除此之外,荷香与兰香深夜长谈,当晚便有了留书,随后又被杀害,留书刚刚好成了最关键的证据,这一切都太巧了,使人不得不多想。
我猜测,这留书也是兰香撺掇荷香写的,荷香以为写这封留书可以作保命符,却没想到,反成了她的催命符。”
沈嘉嘉说话时,沈捕快弯腰,从晕倒的荷香手里拿起那个信封,拆开看了一遍,里头确实是钱二立的字据,大意是倘若他钱二主持钱府,可将钱家产业的三成分给兰香,具体原因没写,底下签了名字与指印。
以沈捕快处理民间纠纷的经验,他觉得这兰香怕是被钱二骗了。
字据倒是真的字据,可这等大事,立字据通常需要有威望的人作见证,若无见证,往后撕扯起来变数很大。
不过,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实在也没办法找人做见证。
这字据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府尹一声令下,众人立刻拘了钱二郎回去连夜审问。
那钱二也是有骨头的,咬紧了牙关一句话也不说。
到第二天,沈捕快从衙门里回来给沈嘉嘉带了句话。
“钱二说要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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