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模凌两可的,法律上不允许,实际上经常生。
很经典的桥段,在旅店老板的源源不断举例下昌出血淋淋的红光。
“尊敬的男爵大人,你是说你们精灵很多人喜欢圈养猛兽当宠物?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合作再做一笔生意?我帮你抓一些猛兽,你在你们那里负责销售怎么样?”
旅店老板眼里忽然闪出金币的光芒。
“你们这里还有什么猛兽?我记得你们这里没什么大的猛兽吧!”
羽林血鹰搜索着记忆说道。
“西部荒野这里当然没有,但是闪金镇和暮色森林那里可有着不少灰熊和很多很多的狼群呢!”
旅店老板说道。
“灰熊算一个,但是狼不算吧!
跟大狗一样,恐怕连鱼人都打不过。
你总不会想让一个高等精灵贵族养一群狼当宠物吧!
那与养一条狗也差不了多少。”
羽林血鹰说道。
这不是游戏,他还真看不上这种相对来说,小体型的食肉动物。
“怎么会打不过鱼人呢?”
旅店老板急了说道:你说的是小狼崽子,那些成年恐狼,鱼人都经常被它们捕食。
我还听说暮色森林里,有一头被称为鲁伯斯的狼王更厉害,现在那边的鱼人都跑到河那边的闪金镇土地上,一个都不敢跑去对面的暮色森林。”
鲁伯斯?羽林血鹰嘴巴张的老大,奶奶个熊连稀有银英都出来了:“真那么厉害?”
他好奇的问,他是真的很好奇。
“骗你做什么,要不怎么叫狼王呢。
它总是独来独往,只往那一站,一大群鱼人就吓得全跑到闪金镇这边了。”
旅店老板得意的说。
“能不能抓到?”
羽林血鹰目光亮,这可是带有暗影伤害的家伙,可了不得,是狼中的奥术魔导师,是野兽中的术士,无视防御的攻击。
“应该可以,但是那些普通居民不行,它太厉害了。”
旅店老板说。
“什么样的人才能抓到?”
羽林血鹰问道。
“需要一些真正的战士和厉害的职业者!”
旅店老板说。
“你说的让我产生了兴趣,我想抓了自己养!要多少钱?”
羽林血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