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紧急电话,让很多刚刚到家的警员重新返回警局,准备即将到来的指认工作。
深夜加班的警员们没有丝毫怨言,得知有目击者愿意主动站出来指认嫌犯,警员们都表现得非常亢奋,困倦之意全无。
“肖恩,现在是谁在负责监视卡特?”
彭顿满面春风地回到刑事调查组,询问已经提前回到岗位上,头发湿漉漉的肖恩警长。
“是大卫,头儿。”
肖恩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负责走访现场的大卫,由于没有什么收获,被安排了轮班监视卡特的任务。
“太好了,打电话给大卫,叫大卫把卡特这小子从被窝里揪出来,扭送到警局!”
彭顿兴奋地搓着手说道,“目击者呢?目击者在哪里?我要见他!”
“头儿,目击者是一位女士,她现在在审讯室,奥伯伦警督正在给目击者做笔录。”
大卫指了指审讯室的方向,补充说道,“在3C审讯室。”
彭顿和霍伊特怀着激动的心情一齐来到审讯室,此时摆着一张臭脸,酒气熏人的奥伯伦已经在值班警员艾拉的配合下,为目击者做好了笔录。
目击者是一名二十七八岁左右的印度裔女律师,名叫娜米塔。
彭顿径直坐到娜米塔面前,自我介绍道:“我是负责此案的警督......”
“我知道,我认识您,几个小时前,我在电视上见过您,您本人要比电视上的更帅!”
娜米塔两眼放光地看着彭顿,非常激动地说道。
和刻板印象中的印度人不同,娜米塔说的英语没有咖喱味,反而是带着一点南非英语的口音。
“娜米塔女士,你确定在2月2日晚上8点左右看见受害者,也就是格蕾丝上了一位陌生男性的黑色轿车吗?”
彭顿没有理会犯花痴的娜米塔,直奔主题,询问重点。
“2月2日晚上8点03分。”
娜米塔滔滔不绝的说道,“我是在格蕾丝之前使用的那个电话亭,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那天晚上我的委托人约我在乐购商场附近的咖啡厅见面,给我的委托人打完电话后看了一眼表上的时间,我是一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
我的委托人就住在克莱斯特彻奇大街附近,我们约在那里见面,这样的话他更方便,我想您是知道的......”
();() “说说格蕾丝,就是你在电话亭遇到的那个女孩,以及带走她的那个男人。”
见这位目击者有点话痨,彭顿打断了她,将话题拉回正轨。
“格蕾丝,对,她长得很漂亮,也很有气质,由于她是在我之后使用的电话亭,我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
节目播放的那段影片激起了我当时的回忆,我之前也在报纸上见过此案的报道,看见过你们警方公布的格蕾丝照片,天呐,简直惨不忍睹,我完全没认出来这个曾与我擦肩而过的可怜女孩。”
格蕾丝生前遭受过非人的虐待,面部几乎被毁容,一个路人认不出来很正常。
就连毕登和房东克莱维尔太太也把格蕾丝错认成了艾琳·墨菲。
“现在说说那个和格蕾丝搭讪,并将她带走的男人。”
彭顿引导道。
“那个男人不是秃头,头发应该是金黄色的,ermmm,就是金黄色的!
我记得他的发色与那个女孩一样。
那个男人身高大约在5英尺9英寸左右(175cm),一个很常见的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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