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觉得可信没用,要法官觉得可信才有用。
迪伦·米勒品行不端,还有点精神上的问题,法官不会采信他的说辞。”
霍伊特搓了搓有些冰凉的手说道。
“不过他没必要对我们撒谎。”
“但我们依旧不知道这个该死的车库房在哪里!
哪怕是车库房的大概位置!”
彭顿一脚将跟前一颗碍眼的碎石子踢飞。
();() “至少我们现在可以确地他有个车库房。”
霍伊特安慰道。
“我看过你询问伊莫金,就是那个普尔站街女的报告,她说案发当晚带走杰西卡的男人车前有块闪闪发亮的铝合金,像是一块镶有徽章的金属牌子。
刚才迪伦·米勒也说卡特这十几年来开得都是这辆黑色沃克斯豪尔卡尔顿。
伊莫金那晚看到的车,很可能就是卡特的车,带走杰西卡的那名嫖客,也很可能就是卡特。”
“但我们需要找到这辆车,想找到这辆车就必须找到车库房,妈的!”
彭顿抓着头发。
“带走杰西卡男人喊了她的化名,带走格蕾丝的男人也喊了格蕾丝的名字,这说明他们至少是认识的。
杰西卡和格蕾丝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如果卡特是真凶,他又是怎么认识她们,知道她们名字的呢?”
这是萦绕在彭顿心头多时的疑问。
根据他上一世的办案经验,如果卡特是连环杀手,随机挑选作案对象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连环杀手作案比普通的杀手更为小心谨慎,他们会很耐心地挑选猎物,等待合适的时机伸出黑手。
绝大多数连环杀手选择的作案对象有相似性。
比如偏好某个年龄段的受害者,偏好某种外貌类型的受害者,职业背景相似的受害者,抑或是为了方便作案挑选居住在同一区域的受害者,或者对容易的下手的弱势群体。
然而上述这些,套用在彭顿目前经办的几个案子上都解释不通。
偏偏彭顿的经验和直觉又告诉他,受害者之间肯定有着某种联系,凶手绝不是随机挑选作案对象。
难道是自己的直觉和经验错了?彭顿陷入了自我怀疑之中。
“卡特是怎么认识的受害者的这个问题我也想了很久都没想明白。”
霍伊特叹道。
“这么干想是想不出所以然来的,上车吧,我们还要对卡特的住所进行三次搜查。”
这个问题不仅困扰着彭顿,也困扰着霍伊特。
虽然霍伊特是中途参与这些案件的调查,但他认真翻阅过所有的卷宗供词,就连录音也全部都听过。
饶是如此,他还是没有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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