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四日送灶,卫籍与民籍分两日,俗所谓军三民四也。
无名氏《韵鹤轩杂著》卷下有《书茶膏阿五事》一篇,记阿五在元妙观前所谈,其一则云:
一日者余偶至观,见环而集者数十百人,寂寂如听号令。
膏忽大言曰,有人戏嘲其友曰,闻君家以腊月廿五祀灶,有之乎?友曰,有之,先祖本用廿七,先父用廿六,及仆始用廿五,儿辈已用廿四,孙辈将用廿三矣。
闻者绝倒。
余心惊之,盖因俗有官三民四,乌龟廿五之说也。
《杂著》《笔谈》各二卷,总名“皆大欢喜”
,道光元年刊行,盖与顾铁卿之《清嘉录》差不多正是同时代也。
送灶所供食物,据记录似均系糖果素食,越中则用特鸡,虽然八月初三灶司生日以蔬食作供,又每月朔望设祭亦多不用荤,不知于祖饯时何以如此盛设,岂亦是不好少说之意耶。
祭毕,仆人摘取鸡舌,并马料豆同撒厨屋之上,谓来年可无口舌。
顾张思《土风录》卷一祀灶下引《白虎通》云,祭灶以鸡。
又东坡《纵笔》云,明日东家应祭灶,只鸡斗酒定燔吾。
似古时用鸡极为普通,又范石湖《祭灶》云,猪头烂肉双鱼鲜,则更益丰盛矣。
灶君像多用木刻墨印,五彩着色,大家则用红纸销金,如《新年杂咏》注所云者,灶君之外尚列多人,盖其眷属也。
《通俗编》引《五经通义》谓灶神姓苏,名吉利,或云姓张,名单,字子郭,其妇姓王,名搏颊,字卿忌。
《酉阳杂俎》谓神名隗,一字壤子,有六女,皆名察洽。
此种调查不知从何处得来,但姑妄听之,亦尚有趣,若必信其姓张而不姓苏,大有与之联宗之意,则未免近于村学究,自可不必耳。
关于灶的形式,最早的自然只有明器可考,如罗氏《明器图录》,滨田氏《古明器图说》所载,都是汉代的作品,大抵是长方形,上有二釜,一头生火,对面出烟,看这情形似乎别无可以供奉灶君的地方。
现今在北京所看见的灶虽多是一两面靠墙,可是也无神座,至多墙上可以贴神马,罗列祭具的地位却还是没有。
越中的灶较为复杂,恰好在汪辉祖《善俗书》中有一节说的很得要领,可以借抄。
这是汪氏任湖南宁远知县时所作,其第四十二则曰用鼎锅不如设灶,有小引云,宁俗家不设灶,一切饮食皆悬鼎锅以炊,饭熟另鼎煮菜,兄弟多者娶妇则授以鼎锅,听其别炊。
文中劝人废鼎用灶,记造灶之法云:
余家於越,炊爨以柴以草,宁远亦然,是越灶之法宁邑可通也。
越中居人皆有灶舍,其灶约高二尺五六寸,宽二尺余,长六尺八尺不等。
灶面着墙处,墙中留一小孔,以泄洗碗洗灶之水。
设灶口三,安锅三口,小锅径宽一尺四寸,中锅径宽一尺六寸或一尺八寸,大锅径宽二尺或二尺二寸。
于两锅相隔处旁留一孔,安砂锅一曰汤罐,三锅灶可安两汤罐,中人之家大概只用两锅灶。
尺四之锅容米三升,如止食十余人,则尺六尺八一锅已足。
锅用木盖,约高二尺,上狭下广。
入米于锅,米上余水二三指,水干则饭熟矣。
以薄竹编架,横置水面,肉汤菜饮之类,皆可蒸于架上,一架不足,则碗上再添一架,下架蒸生物,上架温熟物,饭熟之后稍延片时,揭盖则生者熟,熟者温,饭与菜俱可吃,而汤罐之水可供洗涤之用,便莫甚焉。
锅之外置石板一条,上砌砖块,曰灶梁,约高二尺余,宽一尺余,着墙处可奉灶神,余置碗盘等物。
梁下为灶门,灶门之外拦以石条,曰灰床,饭熟则出灰于床,将满则迁之他处。
灶神之后墙上盘砖为突,高于屋檐尺许,虚其中以出烟,曰烟熜,熜之半留一砖,可以启闭,积烟成煤,则启砖而扫去之,以防火患,法亦慎密。
这里说奉灶神处似可稍为补充,云靠墙为烟突,就烟突与灶梁上边平面成直角处作小舍,为灶王殿,高尺许,削砖为柱,半瓦作屋檐而已。
舍前平面约高与人齐,即用作供几,又一段稍低,则置烛台香炉,右侧向锅处中虚,如汪君言可置盘碗,左则石板上悬,引烟入突,下即灰床,李光庭《乡言解颐》卷四庖厨十事之一为煤炉,小引云:
乡用柴灶,京用煤灶。
煤灶曰炉台,柴灶曰锅台,距地不及二尺,烹饪者须屈身,故久于厨役有致驼背者,今亦为小高灶,然终不若煤炉之便捷也。
李氏宝坻县人,所言足以代表北方情状,主张鼎烹,与汪氏之大锅饭菜异。
大抵二者各有所宜,大灶唯大家庭合用,越中小户单门亦只以风炉扛灶供烹饪,不悉用双眼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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