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真理会副会长菲扬阁下短短二十九年的人生当中,有过无数钟意之事。
他钟情于研究各类甜点,他钟情于同戈坦商会的杂碎对着干。
但若提及此生最钟意,自然是那位双眸璀璨、如世间最美蓝宝石的蔷薇小姐。
每晚,少说能梦见三遍的女神。
当然,除了戈坦商会外,菲扬只有一件厌恶之事。
比如狗。
比如还是孤儿、跟着小自己好几岁的蔷薇去上城区打家劫舍时,遇到的那条看家狗。
如果那夜能像个男人一样站出来,而不是被一个小姑娘挡在身前和恶犬搏斗...
如果被咬伤的是自己,而非蔷薇小姐...
“呸...”
想到这里,菲扬觉得脸有些发红发烫,想要啐自己一口。
但事实是,他已经没有力气从口腔里攒出一些唾液了,而且他的脸也早就没了血色。
因为面门上的窟窿失血过多,脸、脖子,甚至整个身体的温度都在缓慢流逝。
此时的菲扬阁下被捆住手脚,倒吊在昏暗马厩的最深处。
血污顺着被剜去鼻子的创口,爬过深陷的眼窝,向额头慢慢滴淌。
啪嗒、啪嗒。
一滴滴血浆艰难地在发梢聚集、坠落,于一滩殷红中撞得粉身碎骨。
作为一名三阶术士,对自身状况的感知自然极为准确清晰,所以菲扬已经没了挣扎的兴致了。
这种剜掉鼻子、倒吊放血的方式,以往只听那些从西北退伍的骑士们绘声绘色地描述过。
这是独属于卡妙蛮子们处理猎物的方式,因为那些野蛮人认为鼻腔是吸纳秽物的入口,莱茵人肮脏的血液得从这里排出,才不会污染到其他地方的肉质。
所以,在昨天被手下一句“有人要威胁蔷薇小姐”
骗进小巷,随后遭七、八名黑袍蛮子伏杀后,他已经预料到自己的下场。
尤其是看见那些蛮子脱下帽兜,露出形如鬣狗的面貌,菲扬阁下更讨厌狗了...
该死的畜生,菲扬在心里骂道。
“这家伙怎么还不死?”
昏暗马厩里窗门紧闭,但穿着黑袍的清道夫们、更准确说,是卡妙的巫兽偷渡者们,视力并不受影响。
();() 一共四人,正倚在墙角龇咧着嘴,吞食来历不明的食物。
按照中间人的吩咐,这帮冷血的亡命徒要先把这肉票做掉,并送点信物去某处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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