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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千骑卷平冈上(第2页)

马悍天然喜欢冒险,否则也不可能在短短十年间从一个身无分文的偷渡客,成为一个俯视红尘的大佬。

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这样玩,这些精兵都是他的老底子,他不会全拿去拚。

说白了,这次袭战,他要达到练兵、威慑的目的,损失要压到最低。

所以,他要借力。

黄昏时分,在向导的带领下,骑兵队来到一处背风的山坳子。

一个个筋疲力尽从马背下来,强打精神,松解马肚带,给战马喂食饮水。

骑兵与步兵的区别就在于马,战马就是骑兵的第二生命,比手里的武器还重要。

武器没有了,只要马还在,至少还可以逃,可是若马没有了,有再多的武器又有何用?身为骑兵,无人不深知这一点,所以每到打尖之时,无论再疲惫,骑兵们都要先把马照料好,然后才轮到自个。

马悍望着乌沉沉的天,估算了一下时间,离入夜至少还有半个时辰,他们大概有两个时辰休息,足够了。

马悍招呼太史慈与向导及一个小个子鲜卑人一块登上山坳高处,听向导介绍:“前方三十里就是平冈城,这里在前汉(即西汉)时是右北平郡的郡治所在,所以城池很大,足有三个白狼城大小。

不过后来郡治南移,此城交给乌丸人镇守之后,这些胡奴只知享用,不知维护,几十年下来,那城墙早就残破不堪,到处是窟窿眼,豁口能挤进一个大活人……乌延的王帐就在城南,他不习惯住土屋,在城里照样搭帐子,真是个老蛮夷……”

马悍点点头:“城里有多少控弦之士?”

“回城守的话,不过二千人马,还有差不多一千人马分散在周围百里的各部帐中,如果趁夜突袭的话,乌延根本来不及全部召集起来。”

马悍微笑:“也就是说,我们面对的敌人,大约就只有二千,很好。

乌延部总共有多少人口与牲畜?”

“回城守的话,平冈一带的乌延部有五百帐落,人口两万多,牲畜不下数十万……”

“哈哈哈,不错,鲜卑人给的消息,还是真全面啊。”

在马悍与那向导问答时,太史慈一直盯住那小个子鲜卑人。

此人相貌平平,黑而瘦小,身上没有兵器,但左手前臂套着一牛皮护手,腰间挂着一个不知装着什么的皮囊,鼓鼓囊囊的。

这人很沉默,除了对马悍极为恭敬之外,基本上不与旁人交流。

太史慈只是感到奇怪,马悍为什么叫上这个人?

突然,太史慈看到鲜卑人动了,他从衣襟里摸出一个黑色的小哨,扬起脸,眼睛亮起一道精光,那张平平无奇的脸竟生动起来。

哔——

一声尖鸣,如锋镝破空。

太史慈一惊,一抬手抓住肩后的短戟,但就在这时。

一只有力的手掌按住他的肩膀。

太史慈侧首,但见马悍微笑摇头。

顿时明白了什么,点点头。

放松握戟的手。

远天蓦然传来一声长长的鹰唳,一个黑点越来越近,以马悍与太史慈的惊人目力,这黑点还没移动到一半,就已看清,这是一只苍鹰。

而当这只苍鹰在天空盘旋一圈,收翅而降,稳稳落在那鲜卑人手臂上时,太史慈恍然大悟。

这竟是一只信鹰,而这鲜卑人则是一个鹰奴。

以信鹰传递消息,这是鲜卑人与乌丸人的一种高级通讯手段,而鹰奴则是训鹰人。

无论是信鹰还是鹰奴,一般的小部落还真用不起,能用得起的部帐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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