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炎拔出宝剑,剑身上的寒光映衬着小黑屋里的灯光,晃得人眼难开,宝剑剑身还在空中颤抖,发出一阵嗡鸣之声。
萧炎怒气难消,挥舞宝剑,霎时间屋子内的桌椅,茶几被宝剑一划而过,分成两半,剑身所到之处,是一片狼藉。
吴用能与于妈妈两人惊慌失措的搂抱在一起,眼神中精神惊恐之色,吴用能用颤抖的声音说道:“你···你···你······。”
却是一字未说出口。
萧炎怒目圆睁,快走两步,直接来到吴用能的身边,手中宝剑在空中一抖,瞬时间就落到了吴用能的脖颈之上,宝剑的剑身寒气透过脖颈直抵心间。
萧炎是什么人,那是上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的佼佼者,若是没有刘忙映衬着,萧炎绝对是第一呀,上京城有多少纨绔子弟都是萧炎的结义弟兄,这些人每日无所事事,就爱惹是生非,吴用能岂能不知?他一个落魄书生,略有名气而已,可毕竟是手无缚鸡之力呀,与整日不学无术只会打架的萧炎比,那就不是待宰的小鸡么?
“你走是不走?”
萧炎眼睛瞪的大大的,鼻子一直喘着粗气,似乎随时都能把架在吴用能脖子上的剑抹下去。
让他去见阎王爷。
吴用能感觉自己的膀胱似乎有些不好使,一泼尿仿佛要跑出来了,读书人,读书人,读的是圣贤书,但是架不住武夫啊。
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好汉不吃眼前亏,识时务者······,吴用能的脑袋里不断的给自己找圣人的理由,不得不说圣人的话把利弊都讲的很清楚,怎么做都是对的。
于妈妈已经哭花了脸,女人终究就是女人,遇见这种事情也只有哭了,于妈妈在上京城算是独立的女强人,有着偌大的产业,可以说已经有地位有身份了,但是在强悍的萧炎面前,她还是胳膊拧不过大腿的,萧家的大腿粗,鲁南王府的大腿更加的粗。
吴用能感觉脖子上的剑,稍微加大了一些力气,身子也随之一颤:“我···我···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去,我去,我去还不行么?”
萧炎这才缓和了语气,眼睛里的血丝也慢慢的变淡了:“赶紧穿衣服,现在就走,真是的你早说去,省的这么多的麻烦,你呀,可气死我了,若不是小世子要见你,老子早劈了你了。”
吴用能感觉自己的脖颈发凉,好在现在脑袋还在脖子上,吴用能已经感觉万幸了,读书有什么用,还不如一个大老粗。
吴用能虽然心里不服气,但是还是很配合的跟在萧炎的身后,走下了小黑屋,来到大街上。
街上的人看着两个人,似乎对于两个人能够凑到一起很意外。
萧炎牵过西域马,脚踩马镫飞身上了马,然后看着站在一旁,晒着太阳的吴用能。
吴用能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出门了,突然出现在大街上,被人看得有些不适应,不敢跟人对视交换眼神。
此时他穿着一身淡蓝色缎子的袍子,腰间的腰带上绣着枫叶,脚下的新靴子似乎很不合脚,靴子穿在脚上歪歪扭扭的,整个人也是一副邋遢样,胡子和披散的头发几乎遮去半边脸。
萧炎跨在马上,看着吴用能,这老小子怕不是要入丐帮吧。
...
他是一名军人,在护送黄金的过程中遭到不明匪徒的袭击,他和黄金一起被送回了1949年的香港,身处这个混乱的时代,他不想失去自己的优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最终他成为香港之王。...
曾经看不起我的女神,现在来我的公司应聘有朝一日虎归山,定叫血染半边天有朝一日龙抬头,定让黄河水倒流!作者QQ453006775新浪微博抚琴的人微信公众号抚琴的人作者QQ453006775新浪微博抚琴的人微信公众号抚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