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斯歪着头不解地戳戳她的脸:“红。”
随后自信地说:“艾丝特、开、心。”
随便他怎么戳,反正书是要没收的。
艾丝特思来想去还是把书藏到了自己的床下面,肯尼斯在变出人形后就被她赶到另一个房间睡了。
“她把书没收了?”
布莱克挑眉看向一旁忧郁的肯尼斯,“不应该啊,镇上的书店老板告诉我这是男人讨女人欢心的绝密法宝。”
他也跟随他哥哥的脚步喝下了森林女巫也就是艾丝特制作的魔药,成功化了人形。
不过他并没有像哥哥一样进镇上寻找工作,而是带领剩下的兔兔们圈地盘自己种地,立志种出最好吃的嫩草和胡萝卜。
前些日子,肯尼斯来问他怎么能让艾丝特更开心的时候,布莱克便带着他的问题去了镇上的书店。
刚化形的小兔子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
的东方俗语,毕竟就连他种植胡萝卜的注意事项都是从书里得知的。
书是万能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就如同第一次进镇就误打误撞走进书店询问如何种胡萝卜一样,布莱克开口问:“老板,你知道怎么能让女人更开心点吗?”
嗯,森林女巫=女人。
倒也没错。
坐在摇椅里的书店老板闻言上下审视了他一番,随后拍着他的肩笑道:“哈哈,小子,是有喜欢的人了吗?哪家的小姑娘啊?”
“是我的朋友托我来问的。”
布莱克一板一眼地答。
书店老板挤挤眼睛:“我懂我懂,‘我有一个朋友’是吧?镇上很多小年轻都来问过。”
霍,闻言布莱克确信自己找对了地方。
“咳、咳,”
老板手握拳抵在嘴边轻咳了两声,“那么,你们、我是说,他们进展如何啊?”
进展如何?布莱克想了想肯尼斯身上那套白色睡裙,一看就是艾丝特的,便开口:“在一起住了。”
书店老板闻言眼睛瞪大,“都这步了啊!”
转身便从书店库房中掏出一本包装好的书交给布莱克。
“你放心,”
书店老板拍着胸脯保证,“你叔我这些年阅书无数,精挑细选留下的几本里,这本是优中选优。”
摸索着包装书本的牛皮纸,布莱克信任地点头。
这么精致的包装,一看就和其他书不一样。
“放心,看了这本书后,没有哪个女人会嫌弃你、你的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