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阴差阳错间,荪歌实现了传说中的火上浇油。
李白只觉得自己握着剑的手都在忍不住颤抖,纵横的剑气泯灭于无形“阿月,你”
肌肤之亲四个字,此刻却有些难以启齿。
“你与裴渊当真有了关系?”
李白颓然的将剑收进剑鞘,嘴唇嗫动,轻声问道。
荪歌不明所以,这是自家养的小崽子在争风吃醋吗?
“阿兄,只是交易。”
“我留他在明月酒肆,他助明月酒肆进入世家大族的视线。”
荪歌表示,她长嘴了。
有疑问,有误会,不问不说,难不成要憋死?那张嘴又不是只能用来吃香的喝辣的。
李白将信将疑“当真?”
“没有肌肤之亲?”
荪歌:
她刚刚听到了什么?
肌肤之亲?
裴渊这个狗崽子,一天不贩剑浑身难受?
她终于知道李白这样潇洒飘逸的谪仙人为何会这般动怒了。
哪怕明月公子的名头再响亮,在李白心中,她都是他亲手照顾了十多年的胞妹。
荪歌白了裴渊一眼,叹了口气,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清清楚楚详详细细的告诉了李白。
这年头,肌肤之亲这么不值钱了吗?
听完解释的李白,依旧面如寒霜,唯有在看向荪歌时对带上丝丝愧疚。
荪歌轻哼一声,就知道这种嫩呼呼的小郎君看着清爽干净单纯美好,实际上就是黑芝麻馅儿,狗起来就连狗都得甘拜下风。
“阿兄,这是我为你新铸的剑。”
荪歌献宝似的,将藏在身后的剑捧给了李白。
这是她入金陵城的第二天,便亲自画了图纸,找了最好的铸剑师,为李白锻造的名剑。
恍然间,又回到了那个山崩地裂巨星陨落,却又百废待兴的年代。用一泡大尿宣告重生归来。我是白客,我回来了。...
...
姜素素一朝穿书,居然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大冤种的在下场已经够惨了,她比大冤种更惨!好在她锦鲤附身,凡事都能遇难成祥,扭转乾坤!渣男贱女虐起来啊,日子好起来。各种生意做起来啊,财富滚滚来。一路从草根逆袭成名门千金?有钱有颜又有势。大冤种一路上也帮了不少忙,也算患难夫妻了,要么就生个崽耍耍呗?夫人,要双胞胎还是三胞胎?儿子还是女儿?为夫马上脱衣沐浴,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