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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救人能动手不吵吵(第2页)

“好个路见不平一声吼,这位公子能文能武,蝶儿快来谢谢救命恩人。”

中年妇人搀着她口中的蝶儿还有那个男仆一起过来感谢李白。

“不用客气,叫我李白就行,其实是他们哥几个运气不佳,正碰上我心情不爽。”

李白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瞥见了弯腰作揖的男仆背上的长剑,问道:“你有武器在身,刚才怎么不上?”

“李公子还真是特立独行,我朝天子马上得天下,整个玄唐尚武气息浓厚,因此上至王公贵胄、下至贩夫走卒外出行走时都喜好佩戴武器,而武器中尤以宝剑最受欢迎。

文随就是这种情况。”

美妇对着李白笑道,半老徐娘、风韵犹存。

李白心中暗惊,唐朝是华夏历史上封建王朝的顶峰;同时兼达天下,开放程度也很高;看样子这玄唐的风气还有过之,这位美妇不会是看上自己了吧。

“呵呵,柳姨莫要唐突。”

银铃般的笑容从蝶儿口中传出:“不知恩公哪里高就,所来何事?”

这下可问住了李白,捉月而亡以前的事他不知道,万一说的偏差大必然会更加引起孟浩然的怀疑。

好在孟浩然还处在恩公挚友的亢奋状态中,并没有注意李白的神情,李白停顿他自然而然的接过话茬:“在下襄阳孟浩然,与李白应试落第,心情郁闷就结伴游玄江,到此想登天门山,这不偶遇三位,才出手相助。”

“没想到恩公还文武双全,进士及第本就是万里挑一,李公子不要灰心丧气。”

蝶儿说道。

“文武双全不敢当,我对入仕已心灰意冷,刚才的交战让我有了弃文从武的念头。”

李白这句话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显然他所处的玄唐非华夏文明上的唐朝,也给了自己这个李白走出与那位李太白截然不同道路的机会,他再自负、再觉得有文采,写诗著词方面也很难达到诗仙的高度;

但练武就不同了,首先这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其次他可以借此甩开原先的文人圈子、熟人朋友;在陌生的环境中开启全新的生活,比如眼前一脸不可置信神情的孟浩然。

“太白贤弟,三思而后行啊!

十年寒窗苦读,你能如此心甘情愿的放弃吗?”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确为我曾经的梦想,但我觉得自己之于天子而言就像是文随身上的宝剑,摆设而已,纵然锋利却无用武之地。

再者我也很想看看千年后的时光。”

李白对于唐朝李太白的遭遇可是太清楚了。

从小便聪慧好学,年纪轻轻便闻名四川;二十五岁岀蜀,一路游历、一路干谒、一路碰壁,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穷困潦倒,除获得一个谪仙人的名头外,生活到最后都要靠亲戚朋友救济;直到四十三岁,终得召翰林供奉,其实就是御陪玄宗、嫔妃于宫中行乐,渐渐的李白对御用文人生活日渐厌倦,始纵酒以自昏秽。

玄宗呼之不朝。

尝奉诏醉中起草诏书,引足令高力士脱靴,宫中人恨之,谗谤于玄宗,玄宗疏远,至此便重新开启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直至生命尽头。

万一自己继续学文,逃不开历史的宿命呢?

孟浩然愣住了,他没想到贤弟的决心如此之大,眼前此人还是自己认识的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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