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问题,燕斐然含混地「唔」了一声,眼神里多了些许温度。
到了不能戴口罩的夏天,他就只能使用家里的跑步机,或是选择夜跑。
倒不是他自恃身份,不过是避免麻烦。
一旁的锅里是煮得刚刚好的肥肠,用大葱、蒜片、八角、胡椒去掉腥味,激发出鲜嫩肉香来。
两分钟,关火。
肝片不能煮太久,用砂锅的温度来保持沸腾。
倒入肥肠后,再加入调味用的酱油、鸡精,调色的老抽,分三次加入淀粉慢慢搅拌。
直到汤汁变得浓稠后,放进一小碗蒜末,再重新开小火煮上一小会儿。
盛出来后,再洒上青翠欲滴的香葱,一碗满满都是料的炒肝便做好了。
只是闻着,就让人垂涎欲滴。
“仔细烫啊,您慢走。”
燕斐然的手机还放着家里充电,他掏出现金付了,接过老板递过来的打包盒子。
他是个恋旧的人。
炒肝,是他来到这座城市里爱上的第一道菜。
他所住的小区,是他出道后公司给他租的第一套房子,后来他干脆连着隔壁一起买了下来,打通后住到现在。
品尝过珍馐美味,他更钟爱这样的市井小吃。
街道上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石,他都是那么熟悉。
这种熟悉,让他有安全感。
拎着炒肝往回走,他慢慢放缓了脚步。
楼下,是一道颀长而熟悉的身影。
是盛锦。
轻风摇动着树梢,初夏清晨的阳光在他身上闪烁跳跃。
先是给他的睫毛镀上一层浅金色,又抚过面颊,勾勒出清俊如玉的轮廓曲线。
原是极其温润儒雅的浊世佳公子,偏偏又有着英挺的眉和习惯性往下抿着的双唇,透出他内心的坚毅执着。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在其板屋,乱我心曲。
乱我心曲啊,乱我心曲。
燕斐然止住脚步,下一瞬便毫不犹豫地扭头往外走。
提着炒肝袋子的手指紧了紧,骨节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
“然然,然然!”
盛锦追了上来,脚步急促。
他一把拽住燕斐然的胳膊,急切道:“然然,你别走!”
离得近了,才发现他神情疲惫,布满红血丝的眼焦灼渴盼,“你放心,我都处理好了。
那件事,纯粹子虚乌有!”
这几天他马不停蹄,光是来回的国际航班就花了二十多个小时。
好不容易才说服了外祖父暂且搁置这桩婚事,赶紧连夜飞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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