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无相打趣他:“老哥现在打算提笼架鸟了?”
曾剑秋笑了笑,向院子里看了一眼——两人站在河边,薛宝瓶正在院子里持着一柄木剑琢磨新学的剑法。
“我该走了。
你也该走了吧?”
李无相就也往院子里看了看:“你养好了,我就也走了。
我想去然山看看,看能不能再找到点什么,或者能不能找到从前然山的弟子。
赵奇说他们下了山,我猜应该不会离然山太远。
没什么别的原因的话,一个人会倾向于待在比较熟悉的地方附近的。”
曾剑秋点点:“我看你家这小姑娘舍不得你。
然山离这里有一千多里,你这么一去,就不知道下回再见她是什么时候了。”
李无相皱眉想了想:“还好吧?”
一千多里,对这时代的寻常人来说也许足够远了——没有地图导航,没有便捷餐食,没有方便住宿,更没有平坦安全的大道。
可对他自己而言,实在难以把“五百公里”
这个概念跟“山高水远”
、“一去永别”
这种事儿联系起来。
他有修为在身,又不怎么需要吃喝,顶多多耗费点时间罢了。
曾剑秋嘿了一声:“踏进江湖你就知道身不由己了。”
又问:“之后呢,你打算去哪儿?”
“我没想好。”
李无相沉默了一阵子,“我就想到处看看……看看情况吧。”
如果只是个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寻常人,或许留在金水是最好的选择。
已经熟悉了,且有威望,镇主一家人不坏,还有个漂亮姑娘做伴。
但金水太小了,这世界又太大了,他所想要的也不是安稳平静的日子,而是前世所不曾拥有过的那种无人束缚的、自由快意的人生。
现在肯定谈不上“无人束缚”
,但要是长久地留在某处,牵绊只会越来越多。
曾剑秋点点头:“人间飘零客,嘿,我猜你从前一定过得不如意。
这样倒也好,你这性情留在某处,只怕会无意给人带来祸患。”
他又想了想,把手腕一翻,掌心露出那柄光闪闪、仿佛钢铁一般的小剑:“这个你拿去吧。
你这身皮一时间也修不了真仙体道篇,也就炼不了剑,先用我的这柄。”
“嗯?”
“之前不教你是我还信不过你。
现如今你学都已经学了,难道还要看你就这么空着手来来去去么?一个不小心被人捉了,害了,或者逼问了,既堕了我太一剑侠的名头,又可能把功法传了出去。
如今我体内这精气是用一时少一时,补已跟不上漏了,这剑就送给你了吧。
你虽说没有拜入太一道,但既然是算是然山宗主,又学了飞剑术,千百年前同是一家……我也就把你给当成个剑侠吧。
剑侠之间守望相助的事,往后你还会遇到的。”
李无相只稍一犹豫,把剑拾起:“好,那我收着了。”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