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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眉修得很整齐,嘴唇上抹着珠光色的口红,在灯光下看起来格外妩媚。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他身上流畅的肌肉线条,胸肌在半透明的T恤布料下若隐若现。
曾砚昭抬头看了一眼被叶子花遮了大半的酒吧招牌,正是从叶懿川那里知道的地点。
他不由得再看向那个男人。
“嗯?”
他皱起眉,好像不理解曾砚昭在犹豫什么,末了笑着从台阶走下来,拉着曾砚昭往里走,“第一次来酒吧?没关系,进来逛逛,很快就熟了!”
这间酒吧从外面看,像是一家被叶子花包围的小酒馆,走进其中,才发现里面的摩登时尚。
酒吧的内饰全是欧美风格的现代设计,灯光全是饱和度不高的彩色,暗暗的,和背景的蓝调音乐一样暧昧。
里面没有舞池,全是一张张圆形小餐桌,人们三三两两地坐着,桌子很小,彼此靠得很近,只需要一个抬头,就能将对方的目光和情愫尽收眼底。
“你有没有约朋友,没有的话,我先陪你喝?”
男人一直拉着曾砚昭的手,走起路来,臀部左右摇摆,如同成年的孔雀。
曾砚昭一边跟着他走,一边四处张望,闻言问道:“今天白天的时候,你们这里有没有来过一个二十四五岁的男人?皮肤很白,身高有一米八五以上,看样子很乖。
身材也挺好的。”
听罢,男人回头看他,扑哧笑了,说:“你看看我们家,哪个不是男的?你说得那么笼统,我真难给你找呢。”
他说得没有错,曾砚昭从进来开始就注意到了。
这间酒吧里的客人全是男人,各种各样的男人,从五十多岁的,到二十出头的,高矮胖瘦,应有尽有。
如果不是来到这样的地方,就连身为男人的曾砚昭,都不会知道,原来世界上的男人有那么多种不同的类型。
此时在舞台上吟唱歌曲的男人,看起来四十多岁了。
他穿着玫红色的西装,胸前别着一朵白玫瑰,理着平头,脸上浓妆艳抹,摇曳着身姿,把面前的复古麦克风当做情人一样抚摸着。
他唱的应该是一首英文歌,可惜曾砚昭听了半天,只听明白“goodbyemylove”
这几个单词。
“他很早就来了,应该。”
曾砚昭很遗憾手机里没有郁弭的照片,颦蹙思索着,说,“他长得非常干净,鼻尖上有一颗痣。
应该不太喜欢说话,是来喝闷酒的。”
许是曾砚昭的认真感染了他,他好奇地眨巴两下眼睛,半晌,莞尔道:“好像是有这么一个人。
走,我带你去找他。”
说着,他再次拉起了曾砚昭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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