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章(第1页)

曹权立马明白,这是自己按摩揉肩搞习惯了,揉到了秦可卿的脖子,肌肤相触,让她不好意思了。

这古代可不比现代社会,曹权立马缩回了自己揉脖子的手,转移话题到正事儿上面。

姐,弟弟想让你办一件事儿。

秦可卿平复心情,柔声问道:权弟你说,只要姐姐能帮上的,一定替你去做。

但同时,她心中冒出一个荒唐的想法:万一他让我跳清楼的那种舞怎么办?

这还是她以前听丫鬟说的,曹国公府的公子最喜欢去清楼让那些女子跳面红耳赤的舞,这在京城是出了名的。

但随即,秦可卿又心中否定道:不可能,我可是他义姐,刚刚他摸脖子应该也不是有意的!

同时,她的心中又有点期待,长时间的织布刺绣确实让她的脖子出现了问题,刚刚曹权按摩脖子的时候确实特别舒服。

但现在,曹权的手每次到了脖子边缘又退了回去,按在肩上。

胡思乱想之际,曹权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维。

姐,我要你办的事情就是帮我磨墨。

我有一些诗词,可以卖点钱,毕竟三日后还要还债。

秦可卿一愣,什么?

用诗词卖钱?

自己这个弟弟会写诗词?

写的打油诗能卖几个钱?

那可是三百两!

但也不好打击曹权的士气,秦可卿只能劝解道:权弟放心,姐会熬夜织布刺绣,再去贾府借点,应该能够凑够。

权弟只要好好的就行。

姐,你就帮帮我吧。

曹权凑到秦可卿耳边,放心,这一次我一定靠谱。

耳朵被热气熏得痒痒的,秦可卿整个身子都麻了,下意识答了一句:好好吧。

曹权兴奋地说道:那好,姐给我研研墨,我要写诗!

秦可卿见事已至此,只好起身研墨,芊芊素手缓缓而轻柔。

当曹权起笔的一刹那,秦可卿一阵恍惚。

她可是了解曹权的,斗鸡遛狗还在行,但这捉笔写字什么时候也如此像模像样了?

她不知道的是,在另一个世界,曹权可是对古代文化颇有研究,写毛笔字可是他钻研过的。

现在,他用的是宋代昏君宋徽宗的瘦金体,在这个世界是从没出现过的。

宋徽宗虽然当皇帝不合格,但搞艺术写书法可是一流。

当曹权写出第一个字,秦可卿就惊诧莫名!

虽然她不认识瘦金体,但多年的琴棋书画培养,让她有着不低的书法造诣,这字让她眼前一亮。

天骨遒美,逸趣霭然,如屈铁断金!

这是秦可卿对此字的判断。

但随后,让她更惊讶的是那诗词!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这怎么可能是曹权写的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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