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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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面所讲的那样,这个故事,只有一条主线,没有大纲,写最初六七万字的时候,完全是准备写之前才想:咦,接下来我要写什么东东呢?每一个推进,每一个细节,都是临阵磨刀的结果。

写到六万字时,我惊然地发现,完了,写扭了。

我明明打算让这二人一直相敬如冰下去,怎么婚前居然也有甜蜜时光呢?但回头看看,就好比你爬山爬到山腰,仰头向前看晕,低头向下看也一样晕。

只好硬着头皮继续掰故事凑字。

好吧,虽然我拒不承认这个文是写我自己的故事(怎么可能?我有那么好命么),不过这故事里的确有许许多多的细节取材自我的生活。

比如,第一次出场的重要道具白色郁金香,那是我最喜欢的花;比如安若喜欢美国老电影,收藏水晶石,讨厌小动物……这些癖好本属于我。

程家的二公子颊边有一个梨涡,只有笑的深时才看得见,很多人以为那是照着赵文瑄大哥的样子写的,其实不是,那枚梨涡长在我家猫先生的颊上,只是我把方位换了一下而已。

程小二的一些小动作,喜欢躺在沙发上睡觉,在床上时喜欢蜷成一团,还有一些恶质的坏习惯,也取材于猫先生。

丽江嘛,那是我的蜜月地,包括古城里某位纳西族姐姐的感慨,那都是原话。

当时天上下了冰雹,我俩在那家店里避雨,猫先生直到两年后还对那位姐姐念念不忘,说摩梭女如此纯朴,相见恨晚。

他说一回我揍他一回。

还有,我真的在那家店里买了三条不同颜色的手织的披肩。

还有对川菜的爱恨交加啊,安若的睡眠强迫症啊,程小二的恐高症啊,当然都事出有因。

甚至有一些看似无关的内容,比如第三部分里,有一段安若同事聚会时的闲聊八卦,还有一段安若同事出轨的片段,那个,嗯,诸如此类。

喔,还有个细节一定要提,就是关于程小二同志的混蛋事迹之一,马上要出差了才通知妻子。

那是我家猫先生的专属,而且我记得他做了不止一回。

还有一次,我本以为他晚上回来,但是他中午就回来了。

可气的是,他不但没告诉我他回来了,甚至我因为公公的事拨了个电话给他,他都没说已经到家了。

那时我一心以为他还在上海,因为天气不太好,我一度担心得要命。

这一个,我好像也写过了,在开头。

我当然没安若那么好的修养。

猫,你这厮,可终于让我揪住你的小辫子了,看我咬不死你。

我小题大做,借题发挥,后来他好像再也没敢犯同样的错误。

所以,每次有小读者说:这个女主角啊,有什么好啊,真我们完美的男主角到底看上她什么啊。

我都有一股火气,噌噌噌,冒上了头顶。

这个故事里的男主女主都不完美,优点缺点都十分明显,在外面的天地里固然人模人样,但是回归二人世界时,那个智商与情商的指数,一度与当前的股市似的,惨不忍睹。

我一点也不介意别人骂男主角,但是遇上没完没了骂我女主角的……

Q:这女的真是我见过的最讨厌的女主角。

A:那明明是我心目中女性的典范,是我学习的榜样好不好。

Q:这女的太不讨人喜欢了。

我家完美的小二啊。

A:告非啊。

乃不喜欢有什么用啊,你家小二喜欢啊。

Q:同告非,我家小二到底喜欢她什么啊?

A:喜欢她的一切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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