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贩卖人口这种事,早在秦汉时期就是大罪。
尤其是汉朝有段时间蓄奴问题猖獗,朝廷便推出买卖同罪的处决方式,拐卖人口的家伙有罪,你明知道有人是拐卖来的还敢买,那你也有罪,你俩一起享受车裂、齐登极乐吧!
唐律关于贩卖人口倒是有好几种规定:如果是把良家子强行贩卖去为奴为婢,那会判处绞刑;可如果是诱骗拐卖的,罪行会降等处理。
而如果只是把人卖去当妻子、当儿孙之类的,那就更轻了,只需要徒三年。
也就是关起来干三年苦力活就好了。
就这样的量刑着实不算太重,毕竟要是赶巧碰上大赦之类的,他们马上就可以各回各家去了。
正是因为量刑这么轻,所以这些人才会铤而走险,决定趁着冬至大集弄几个妇人小孩换钱花。
干成了,歇三年;搞砸了,牢里蹲三年。
两个结果对他们来说都没差!
何况集市人那么多,走丢几个人压根不会有人发现。
至于县衙的那些个不良人?这些家伙从前也就是些游手好闲的闲汉,平时懒懒散散,上头没命令绝对不会干活。
也是巧了,这批人贩子刚送了批“货物”
去别处,已经许久没踏足蓝田县。
他们的“同行”
也不会好心地提醒说现在的蓝田县变了样,所以他们竟是大摇大摆地过来准备干票大的。
这人就是想神不知鬼不觉抱走人家一个小女孩,被抱着剑到处巡逻的萧戡逮个正着。
谁能想到这个穿得格外骚包的家伙会是蓝田县的不良帅啊!
其他人见同伙被抓,还是心存侥幸,觉得可能是那同伙自己倒霉。
既然折了一个人,他们就更得快些下手了,赶紧找机会干票大的就跑!
于是他们都没跑,当晚齐聚在某个老地方讨论接下来的作案计划。
白天他们观察过了,蓝田县的不良人是勤快那么一点,不过这些家伙衣着十分显眼,想避开还挺容易的。
来都来了,哪能空手而归?
就在这些人热火朝天地讨论着这次要几个“大货”
几个“小货”
以及把人往哪儿卖的时候,萧戡领着人连夜把他们给逮回县衙。
幸好蓝田县衙的领导班子关系都不错,处理起县务来也快,基本是来多少人判多少人,不存在虚占着牢房的情况。
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判了刑的。
这次一次性逮了个还没判刑的人贩子团伙,为了防止他们在牢里串供,三娘让人把他们分散在好几个不同的牢房里头。
要不是年初李隆基刚大赦天下,把牢里的犯人给一键清空了,蓝田县的大牢还真塞不下这么多人!
人是抓了,怎么判定还是个问题。
都说捉奸抓双、拿贼拿赃,除了最开始抓的那个人贩子算是人赃并获以外,剩下的那些家伙都还没来得及在蓝田县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