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血也许并没有实际的效果,但渴望变强的人,总是不放过一点可能。
继方恒喝了一碗以后,一直闷不吭声的长宴居然也上前两步,舀上半碗,拧着眉头喝下。
张启全对这两个小子刮目相看,他拍拍方恒的肩膀,“看好了,怎么剥皮剔骨的。”
说着,甩开膀子,大张大合。
只见那黝黑的尖刀来回一划拉,虎皮就与虎肉分离,虎骨也轻巧断裂,就连内脏都一划即开。
“刀锋利非常重要,我这刀可是来回磨了不知道多少遍。”
张启全很喜欢方恒,解说起来一点都不藏私,“但是知道骨肉的每一寸解构更重要,比如关节位置你砍骨头需要三五刀,但是从筋膜处入住,简单一刀就断开了。”
如果说练武,是增强自身耐力,爆发力,以及耐受度。
那这一刻的解剖,就是在分析敌人的弱点,如何用最轻巧的方式,让敌方动弹不得。
方恒看地目不转睛,大脑一刻不停地运转,这些东西,是战场上教会不了的,是父亲没法给予的,是他机缘巧合遇到的。
也是他比别人更强的关键。
随着一块块骨肉落地,就剩下最关键的头颅了。
头部剥地好,皮子完整度高,价格能翻好好几倍。
张启全不敢再讲话,秉着呼吸剥皮,轻手轻脚,精雕细琢。
一直到整张皮子脱落,他才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成了。”
虎皮晾晒处理好,能卖至少二十两银子。
虎鞭单独割下来,这玩意也很值钱。
虎骨留给温知允做药材。
至于肉血内脏,虽然不如皮鞭值钱,也能换几两银子……
张启全正沉吟着。
一旁的方恒从身体结构从回过神,拎起一块虎腿肉,“晚上加餐吧。”
终于打到了肉,皮毛也剥下来了,剩下的肉总能给妹妹打打牙祭。
没想到这话一出,姜笙直接炸了。
“三哥,你在胡说些什么。”
七岁的小姑娘叉着腰,满脸控诉,“你居然要吃虎肉,这是老虎肉哎。”
方恒不知所措。
打猎,不就是为了吃肉吗。
长宴也皱起眉头,不解地看过来。
为什么不能吃?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
穿越前,刘云舒出身玄学上宗,设符咒,除妖鬼,众人敬仰,荣登国师之位,享尽世间荣华。力竭而死却成了老公下落不明,三个孩子全然不顾的豪门怨妇。欣慰于如今的盛世昌河,刘云舒轻松卸任。然而面对亲生孩子她脑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