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如谦惊呼,“就因为少晒一天?”
兄妹俩对视一眼,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再把抄写的两本书兑了,今天的收入就是足足二十八文。
姜笙兴奋极了,她还没见过那么多的钱,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分配。
“我们买点米面吧。”
方恒难得出声建议,“菌子好像比米面要贵,我们吃菌子有点浪费。”
其实是连吃了三天菌子,吃地他头晕眼花,再也不想看见菌子。
“好。”
姜笙用力点头。
等去了菜场问一问,精米面贵,但高粱糙米面很便宜,姜笙捡最糙的各买五斤,也才用了五文钱。
菜叶不用买,村里到处都是野菜,揪一点就能用。
路过肉摊,姜笙嘴里疯狂分泌唾液。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最开始是不好意思去偷东西,后来是知道几位哥哥接受不了捡残羹剩饭,就老老实实煮菌子吃。
可姜笙还是馋肉啊,哪怕只是喝口肉汤都行。
但他们今天赚了二十八文,存起来二十文,就只能花八文。
已知花掉五文钱买米面,剩下就三文钱,估计连个猪尾巴都买不到。
姜笙蹲在肉铺摊跟前来回打量,最终把目光放在角落里几乎不剩肉的猪大骨上,“老板,来根猪骨头。”
“小姑娘,你要这骨头作甚?”
老板疑惑不已,“这骨头上的肉沫子都不够塞牙缝的。”
姜笙咽了口唾沫,“我就喜欢啃骨头。”
得,老板不再说话,按照一文钱两斤称了根猪大骨,“一共五斤,给两文钱吧。”
姜笙欢快地付了钱,扛着猪骨头,如获至宝。
方恒在后头跟着,顺手扯过抱在怀里。
于是,姜笙又空军了。
她看看郑如谦背上十斤的竹娄,又看看方恒怀里的猪大骨,心底涌起欢喜。
如果说最初留下他们,只是因为可怜,又或者贪图保护。
那么这一刻,姜笙突然体会到了,陪伴的意义。
“姜笙,这猪骨你要怎么吃啊。”
郑如谦突然扭过头,嘴里包着一泡口水。
姜笙,“……”
刚才的欢喜飘走一大半。
“清水煮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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