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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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世宸教给秦一一的读物是一本硬皮包装的《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秦一一记得她前世的时候也买过,不过那时已经大了,是买来作为放松心情看的。

这本书现在在国内还是很不错的儿童读物,毕竟现在不像以后,还没兴起幼儿教育。

孟世宸教的很快,每个字只跟秦一一说了一遍。

他发现秦一一都能很好的记住,这让他很满意并没有觉得不妥,因为他也是学一遍的。

还好是他教的秦一一,要不然秦一一这种不加掩饰的速度第二天就要成为另一个神话传遍全国。

秦一一还是很喜欢跟着孟世宸学习的,本来她还以为会很无趣,都做好了长期跟无聊斗争的准备,但是孟世宸每个字都会附带解释意思给她听,有的还会讲讲背后的故事。

这让秦一一听的非常认真并且感兴趣,她不止一次的惊讶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懂得这么多,甚至觉得自己其实并不用太低调,有孟世宸做铺垫,别人也许根本不会觉得她有多奇怪了。

其实孟世宸天才是不假,但是他的年龄在那摆着呢,又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知识量。

这是因为孟世宸对待秦一一的事情一向是尽善尽美的,而且他还发现每次给宝贝讲字背后的故事或是更多延伸的含义的时候,宝贝看自己的目光是那么专注并且闪闪发亮。

这让他觉得心情非常愉悦,从来没有过的满足,什么都比不上。

所以他本来每天在宝贝睡觉时候学习的书都换成了各种字义词典,还会去查很多典故。

这本身也是对他的学习有好处的,所以两人都算各得其所。

某一天秦一一无意中看见孟世宸教她认字的书竟然还是中英双语的,这个发现让她眼前一亮,觉得自己终于要开始走上正轨了。

秦一一的头脑很聪明,悟性相当之高,而且最让她引以为豪的就是她的记忆力。

上一世所有认识她的人对她的评价都是谁说美人都是草包,秦一一绝对就是聪明过人。

但是她也有所有聪明人的通病,就是懒惰外加没长性。

学了很多东西,学的快扔的也快。

后来自我放弃了就开始浑浑噩噩,到最后什么都不行。

还好她有后悔药吃,所以这次她特别努力。

别看秦一一聪明,但她懒得要死呀,所以以前的英文就是她的硬伤。

这些天通过学习,秦一一发现不知道是因为重生导致变异还是幼儿的大脑比较纯净,虽然不能说过目不忘,但是认真去记还是不用第二遍的,很多她觉得应该很难的地方也一点就透,脑袋好像更聪明了。

这个认知让她一度兴奋的失眠,话说的好听要成为家人的骄傲,要是笨的要死,还不是白费。

秦一一找了个机会指着书上的英文说,“哥,好玩。”

没办法,不能说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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