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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华知晓之后就开始变得兴致勃勃,也不管时间临近旁晚,拉起仙衣就让碧玺领着去了孙叔的家,只是他是不在意别人的感受,可这偏僻的小镇哪里见过如此模样的男子,就是仙衣待在他身边,都被他的模样盖过了风头,反而瞧着仙衣的人还没偷看金风华的人多,这让仙衣松口气的同时也有点哭笑不得,到是金风华仿佛没感觉一样。
孙叔刚放下饭碗,他年纪大约四十多岁,家里有个婆娘,长得略微富态,与他又是青梅竹马,两人婚后生有一子,如今儿子在外头店铺里当掌柜还娶了人家店铺主家的独生闺女,算是临清过的不错的人家。
孙叔早年跑过商,家里有些家底,认识的人也不少,原本应该在家享福的他耐不住寂寞,便天天出去给人做中人,几年下来,到竟然也小有名气,于是越做越有干劲,只是此时已是黄昏,到真是少有人这个时候登门的。
不过,孙叔也没犹豫,直接去开了大门,却被门口这一男一女给惊住了,女的不用说,跟天上的仙女似的,看起来应该是大家的小姐,可那男的居然比女的还要艳丽,孙叔瞧了再三才确定这真是个少年而不是哪家贵女女扮男装的。
不过好在孙叔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他稍稍看了看两人的衣着,两人虽然看起来穿着很普通,但那布料却只有南方才有,不是临清这种偏僻小镇能卖的东西。
孙叔扫过不过一瞬,很快便和气笑道:“两位有事儿?”
碧玺这时候站了出来,俏皮道:“我家少爷知晓这片儿孙叔最有本事,自然要求到门上。”
“当不得,当不得。”
孙叔连连摆手,谨慎的说道。
“当得,当得,在下初入临清想在临清买座宅子落脚,因着时间仓促,到是麻烦孙叔了。”
金风华一笑,美艳之余还带着三分腼腆,态度很是谦和,仙衣都觉着这人的芯子是不是给人穿了。
孙叔下意识的偏偏头,生怕被这笑容给晃瞎了眼,微微垂下眸子笑道:“不麻烦不麻烦,咱就是干这一行的,还要多谢公子照顾咱的生意,只是不知公子想要什么样的宅子?”
“不用多大,大概三进的就成,最好有个园子,有池塘更好……”
说到这里,金风华脸皮子微红,又牵起仙衣的手,笑得略傻道:“在下是家中庶子已定了亲事,现分出来单过,总要照顾到后头子嗣。”
仙衣觉着金风华就跟吃错了药一样,还演戏演上瘾了,相当初她也给金风华那忍辱偷生的表象给骗了,人家哪里是为母忍辱,人家根本就是变态到了想要体验被人欺负的感觉,所以说神经病根本没有理由可言,人家想怎样就怎样。
孙叔却觉着金风华是个坦诚有担当的年轻人,若是旁人在周围人不了解的情况下,恐怕绝不会提出庶出的身份,毕竟庶出只比奴才好一点,但既然金风华提出来了,应该也是想要让他给找个便宜一点的房子,而金风华身边的少女大概是嫡母赐下的女子,所以能够不成婚就先在一处,如此先提出来,估计也是要给邻里一个报备,省得人家怀疑这两人是私奔出逃,再坏了人家姑娘的名声。
不得不说,年纪大的人就是容易想多,而实际上金风华只是觉着无所谓而已,反正住的时间长了,谁不知道谁啊,现在他先说出来,也省得无聊的人去试探。
“你放心吧,这事儿包我身上,我这里正好有三处三进的院子,明儿一早带你们去瞧瞧,看中了就告诉我,孙叔保证不坑你们。”
被金风华迷惑了的孙叔豪气的揽下了此事,甚至还热心的告诉他们家具和日用品在哪里购买比较便宜。
谈妥了此事,金风华心情极好的带着仙衣回了客栈,他忽然觉着这样的生活真是新奇的让他热血沸腾,就像是一直生活在腐臭里的人,突然逃了出来,吸取了第一口的清新空气。
第四十章
腿都要跑断了,仙衣前世是个吃过苦的姑娘,可是这辈子在没出金府前都是娇生惯养的宠着,哪怕后来母亲离开金府后她受了些刁难,也不需要她东奔西走,但怎知她刚离开金府没多久,就要跟个疯子出来抛投露脸,从早上跑到晚上,回去的时候连小腿都肿了,最可悲的是,她都累成这样也没敢撂挑子不干,万一搅了这位的兴致,谁知道他会不会报复。
对比了几家,连续跑了三天,似乎对着选住所格外有兴趣的金风华终于敲定了一处三进的院子,位置就在瓦片巷与窄口桥的交汇口,旁边就是临清县里唯一的一条温良河,据说这里曾经是一位侯爷专门安置外室的宅子,只是后来侯爷回京,再又莫名去世,那位外室最后生活无法继续,又不敢上京求助,就只好卖了宅子去别处讨生活了。
临清本来就不大,能盖出的三进宅子就更少,即便金风华看了三天,也只能勉强看中这一座,再怎么说这里也是侯爷住过的地方,品味当然和这里的普通百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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