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物理,于渺渺立刻来了精神,将刚刚讨论的话题抛到九霄云外,“我买了两本物理辅导书,这周也做了好多题,但是感觉大部分还是不懂……”
她叹气,虽然十分不想承认,不过还是老老实实地说,“可能我真的不是这块料,学了这么久的物理,还是它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它。”
其实她早就认命了。
只是因为喜欢他,才想再努力一下。
黑板另外一侧,乔笙和赵熠然他们,正在热火朝天地讨论着艺术字的设计风格,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谈话。
尽管秋风萧瑟,透过教室里薄薄的玻璃窗,仍然错觉般地让人以为暮色温柔。
少年的侧脸像是融进了漫天晚霞,透明的白映上一抹柔软色彩。
而他开口,语气里是罕见地认真:“如果实在不懂,也不用太过勉强,反正——”
他话音落下,微一停顿,又继续道,
“于渺渺,你应该学文。”
第22章二十二篇日记
喜欢一个人,不知不觉间就会复制他的爱好。
比如我现在也喜欢上了陈奕迅的歌。
——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于渺渺总觉得,时间都被偷走了。
就像大太阳底下,她还没来得及吃完的牛奶雪糕,眼睁睁看着它融化成一根细细的木棍,却怎么都想不起味道。
眨眼间就过完了十二月,连州市正式迎来寒冬。
距离高一部第一次期末考试,只剩下短短七天。
这几天于渺渺充分感受到了重点班沉重的考前氛围,下课铃打响的时候,几乎没有人出去玩,而是纷纷从桌洞里拿出不同科目的练习卷来做,办公室门口也排起了浩浩荡荡的长队。
她和乔笙两个天鹅窝里的野鸭子,只能抱在一起瑟瑟发抖。
有些时候,于渺渺看着身边行色匆匆的同学,觉得自己整天过得糊里糊涂的。
好像时间都被浪费了一样。
从小到大,她一直都很普通,丢到人海中立刻就会被淹没。
长相一般,成绩一般,性格一般,说不上讨人喜欢,也不招人厌烦。
就像自己的名字一样,她渺小如沧海一粟,只想得过且过。
曾经她非常享受虚度时光,只是现在,却也生出几分恐慌感。
因为这样平凡的于渺渺,配不上这么优秀的颜倦。
所以最近,她一直在熬夜苦读,简直是头悬梁锥刺股,希望能够在期末考中取得一个……稍微说得过去的名次。
因为天气越来越冷,于渺渺晚上在卧室里写作业的时候都要穿上厚实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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