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尉卿高肃上前,将上月廷尉复核的几件有争议的案卷卷宗呈给天子。
大楚律例,死刑的案件处置须由州府上报廷尉,待廷尉会同御史台、刑部作出判决后,再呈天子裁夺。
大多数案子都已由三法司盖棺定论,没什么争议,桓羡只需在名单上朱批画圈即可。
但也有一桩案子,尚有争议。
云州有一江姓士子,其父为人所杀,江氏立志报仇,然其成年时仇人却已死去,遂杀仇人三子为父报仇,随后自首。
州府判其死刑,但案件上报到朝廷,廷尉、刑部与御史台却对此案的性质与判决产生了分歧。
历朝历代皆以孝治天下,故而为血亲复仇者的刑罚不同于一般的杀人案,多会减轻一等。
桓楚的缔造者、当年的太|祖高皇帝,亦是因报父仇、杀仇人之子而孝名远播,迎娶了前朝的嫡公主。
因此,廷尉力主轻判,刑部等官员也认为江氏的行为是孝义之举。
唯有御史台的一名青年官员坚称,仇人已死,父仇当止,父债子偿未见于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能以此为犯人开脱。
御史台与刑部是在徇私枉法。
桓羡听得兴致乏乏,双目一错不错地看着底下众人慷慨陈词,却实在心不在焉。
他自小所学皆为王霸之道,思想也更偏向法家,对于儒家那套学说不感兴趣,却也知之所以会有争论,是因为儒家讲究孝义,为父报仇是谓孝,德主刑辅,情就会凌驾于法理之上。
他漫不经心地把玩着手中碧玉盏,看着那名年轻官员慷慨激烈、以一敌十,清俊的面上因激动而腾起淡淡的红晕。
虽则赞同,心间想的却全是廷尉卿等人的说辞。
父债子还?
呵……
可惜某人并没有这样的觉悟。
他斜过视线,看着腕上所系的红丝绳,淡淡的朱色在眼前模糊又清晰,渐幻化出红烛罗帐里那一抹纤颤软腰来。
莫名想到,当夜的事,何尝不是母债子还。
是贺兰氏毁了他的安稳生活,让母亲一尸两命,贺兰氏虽死,她又凭什么置身事外?又凭什么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地嫁与谢兰卿、和和美美地度过一生?
当夜之事不过是天意,她母亲犯过的罪孽,就应由她来偿还。
而若天意如此,他又何须仁慈地放过她?
心间掠过几丝不明所以的烦躁,剑眉也跟着皱了起来。
底下辩论的廷尉卿高肃等人原就处于下风,眼下见了,还以为是天子为御史台官员的咄咄逼人而不耐烦,当即厉声喝止:“江泊舟,够了!”
“当着陛下的面,你如此耽于口舌之争、顶撞各位大人,眼里还有尊卑之分吗。”
又谄媚地请示:“如是,还请陛下裁夺。”
桓羡丢了把玩的那只茶盏,懒懒掀眉。
被迫停下的青年官员脸上还写着震惊,朝他望来,眼中又有几分盼他能主持公道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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