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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回长安(第2页)

他们两人自小青梅竹马,情谊深厚,如果没有当年陆家的获罪流放,没有两方的阴差阳错,想必如今亦是一对恩爱眷侣吧。

她自小喜欢的男子,就是表哥的这副模样,白马青衫,书生俊逸,风流写意。

跟我回姑苏吧,河西苦寒,风冷雪寒,又是异乡,终非久留之地,哪能比姑苏的草熏风暖,莺飞草长。

当年你家的那间临水小阁,我已买下来修缮一新,如今花窗长廊,花木扶疏,景致比小时候还好看些,又替你养了一对绿毛鹦哥儿,等你回去教它们说话。

教什么呢?

就教那句,小桥流水人家,古巷深井落花。

嘉言没有去过江南,我们带他回去看看,他在那儿会有一个新的家。

她终于下定了决心:“表哥,我在河西住了十几年,已经习惯了这里,不走了。”

“明月...你再好好想想。”

安景然苦口婆心劝她,“姑苏,真不如甘州么?”

她双手搁在腹部:“不想了,若是真想走,早在表哥寻上门的那日,我就跟着表哥回去了。”

她无奈苦笑:“表哥,我嘴上虽然嫌弃这里,但心里早把这认成了家。”

回姑苏,不过是想逃避的一个借口。

明晃晃的雪夜,她提着一盏小油灯,推门进来,将油灯搁在桌上,盯着床上的人。

赫连广慢慢从床上坐起来,掀被而起,犹如巍峨巨塔站在她勉强,压迫的她闯不过气来,这样冷的天,他光着上身,只穿一条长裤,浑身俱是热腾腾,连目光都犹如沸水,冒着热气盯着他。

男女之间有了私情,他就如猎户捉住了她的七寸,任凭她如何面对着他威胁,都死死的捏在了他手心里。

“我有些话想和你说。”

她昂首,挺着胸脯,俏生生的站在他面前。

黑夜加深了他的眸色,烛火跳动在瞳仁里,却愈发显得他如野兽般粗犷不羁。

她伸手,用尽全身力气,一巴掌狠狠扇在他左脸上,这一巴掌在暗夜里清脆无比,对他而言却并不疼,她低声道:“你这个野人、蛮种、混账,我是你长嫂,你却丝毫不敬,枉顾礼仪,对我有非分之想,强我欺我。”

她一巴掌拍在他右脸之上,这巴掌力道倒轻了很多:“以后你若敢负我,我拼死也要杀了你这个负心汉。”

赫连广猛地愕然,盯着陆明月,眼里闪过莫名激动的光彩:“明月...”

她甩一甩生疼的手,皱眉喝他:“明天去找嘉言说,若是嘉言肯点头...婚事就不必了,过几日请兄弟街坊们来喝一杯吧。”

她温柔摸摸肚子:“我有孕了。”

他如遭雷击,不敢置信的望着她,望着她仍平坦的小腹,心中猛然一动,喜极而泣,如暴风过境,眼眶湿润,几近哽咽,将人搂紧怀里:“明月...明月...”

他喉头紧绷,将她抱起,去寻她的唇。

“你这个寡廉鲜耻的王八蛋...不要脸的蛮羌...”

她恨极了他,迎着他的唇咬去,“三番两次的欺负我...你就欺负我是个寡妇...”

话语吞没在炙热的吻里,有血腥气腾起,和香甜津液一起纠缠在唇舌之间,她又哭又骂,又咬又掐,最后迷醉在他狂暴的缠绵中。

只有在那极致的快乐里,才能察觉活着的乐趣,情缠有多热烈,过后的枕衾就有多寒冷,这一生已然过的破碎不堪,何必再逼自己苦守那些虚礼假意。

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王涪将靖王一行送至兰州不再前行,要再回甘州去。

他来和春天作揖辞别,略说了几句话告别,春天看着他的背影,嘴唇嗫嚅,欲言又止。

鄯鄯看着茶案上那个小香囊,问春天:“姐姐,这个哨子不还了么?”

春天取过香囊,将铜哨倒出,想了想,在手心握了半晌,仍是挂回了衣内。

靖王在腊月回了长安郡,先绕道去了长安新丰镇,陪着薛夫人和春天,将小春都尉的尸骨归葬。

白幡飞舞,纸烛高燃,哭声哀哀,娇妻弱女,声声呼喊招魂。

尸骨还乡,旧坟新瘗,终得归了。

春天要守孝,要在新丰镇住满七日,薛夫人看着满地白幡飞舞,和靖王同回靖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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