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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第2页)

爆炒河蚌也放了挺多油,不好分出去,容易被说成败家,就给周红婶子一人分了,反正在她眼中他们挺败家的。

那道河蚌汤油不多,但汤鲜,尝起来味道很好,可以分出去。

她还特意做了一道咸菜炒蚌肉,这道菜可以用很少的油来做,比较适合农村人。

弄好之后五个人分工合作把菜送了出去,不多,就一海碗,但是这在农村人看来就是心意,没人会嫌弃,反倒会觉得心里暖呼呼的。

那些收到菜的人家乍一看还没觉得是河蚌肉做的,知道后挺惊讶的,因为这菜看上去一点都不难吃,尝了下,更是觉得美味。

尤其是收到爆炒河蚌的周红婶子家,那盘菜一吃简直要停不下来,一盘子马上见底不说,那点儿汁都被淋在饭上拌饭吃。

还有咸菜炒蚌肉,河蚌汤,都被吃得干干净净。

“这河蚌原来还真的能吃啊,一点腥臭味都没有!”

周红婶子拉着张思乐,表示自己的惊讶,她常去他们五个家,知道掌厨的一般都是张思乐。

“是啊,只要前期处理好了,那做出来肯定不腥。”

张思乐说罢又主动把蚌肉的做法给她说了一遍。

周红婶子恍然大悟,难怪从前弄不好吃,那是没处理好。

“好是好,不过你们这油啊酱油啊调料啊也放太多了,我们家十来口人,哪经得起这么吃。

而且你不知道就你们中午送来的菜,让他们每个胃口都大了许多,恨不得把米缸都生啃了。”

“哈哈,哪有这么夸张。”

张思乐笑,同时又想起从前在网上看的一个段子,说在贫穷人家,做饭难吃的女人才是持家的好手。

这话放在这个年代也是没问题的,毕竟做饭难吃,那肯定不会想着要多吃啊。

毕竟这个时候主要还是生存,而不是享受。

“其实少点料也有少点料的做法,我给你仔细说一下……”

张思乐又把自己知道的几道菜式做法告诉周红婶子,其实也不是太难,村里人不吃河蚌主要是不会处理,只要把腥味去掉了,怎么做都能吃的,更何况主要原材料还不要钱,自己就能去捡来。

于是周红婶子知道了河蚌的正确吃法之后,就打发了自家的儿子去鱼塘里摸河蚌去,结果去了才发现,那鱼塘居然又热闹了起来,大家都是在摸河蚌的。

为啥?因为张思乐他们送出去的河蚌菜,婶子们吃完后就去跟别的婶子吹,一传十十传百,村里就没啥小秘密了。

那些没吃到的婶子心里有怀疑,但是看传的人说的那样信誓旦旦,又觉得顾一辉几个城里人应该不会做傻事,捡那么多回去肯定是能吃的(哼,明明当初嘲笑我们傻来着),于是便打发自家的混小子们去摸,摸来之后再请教做法,这不就可以了?

这个年头的农村人很在意粮食,凡是能吃的东西他们都不会轻易放过,之前是因为河蚌真的太难吃了才放弃,现在一听可以做成好吃的,那还等什么?摸去呗。

小孩子们也是很护食的,呼啦啦拿着木桶竹篓子就去了,其他还持怀疑态度的见状也跟着去了,跟风从众是大众心理,于是可不就有了这一整池塘摸河蚌的景象。

张思乐他们知道了也不意外,还主动把河蚌的处理办法告诉他们,没有因为之前的嘲笑的记仇,这个举动又收获了大量婶子,尤其是家庭煮妇的心,因为她们学了这处理办法做了河蚌肉之后,得到了全家人的表扬。

虽然不是猪肉,那河蚌肉也是肉啊。

整个村子一时刮起摸河蚌的风潮,除了鱼塘,其他地方都去仔细找了个遍,很快,村里那些因为‘难吃’而幸运躲过一劫的河蚌开始不幸了。

在这档口,张思乐她在处理河蚌的时候竟然还发现了五颗珍珠,都是白色的,圆润饱满,色泽明亮,个头有花生米那样大。

五个人都挺高兴的,当初摸河蚌只记得惦记它的肉,却忘记了河蚌里有可能会有珍珠,一下子得到了五颗,可不是白捡式的高兴麽。

但是这珍珠也真的不好得,它是外物(比如沙粒)掉进蚌里,蚌一时无法排出受到痛痒刺激后从河蚌里的外套膜分泌出珍珠质来逐层包围它,时间久了才能变成一粒珍珠。

通常来说这个时间需要三到六年或是更久。

邹茜玲他们捡了那么多个头大的河蚌才得来这五颗,村里其他捡了河蚌的也没听说弄出珍珠,就可以见得这珍珠不好得了,全靠运气,河蚌的运气,人的运气。

刚好五颗,一人一颗,邹茜玲觉得他们的运气还真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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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迟到的第二更......晚安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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