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31章(第2页)

“我?你说你喜欢看霸总文学,我刚刚也看了一篇,是讲豪门弃子的,是‘豪门弃子’这个词吧?”

沈墨遥展颜而笑,陈郁书为了了解他,居然这么用心,还看起了霸总文学,不知道陈郁书有没有从中掌握擦边的精髓?

“你可以当我是豪门弃子。”

沈墨遥顿时露出心疼的表情,他的恋爱脑晚期综合征又发作了,临床表现为大脑里除了谈恋爱的部分其余全部失踪。

沈墨遥完全忽视了陈郁书住着的总统套房。

“真的假的?你要是被家里排挤没地方去,可以来和我挤一挤,你手头紧张,我不会要你房租的。”

陈郁书愣了一秒,勾起嘴角:“也没这么穷,我爸给了我三千万,叫我去白手起家自立门户。”

沈墨遥心疼的表情顿时凝固了。

你们资本家管三千万叫白手起家?

“你怎么不直接让他达成一个亿的小目标呢。”

“那也不是不行。”

陈郁书给这段充斥着阶级壁垒的话做了个总结:

“只要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对我来说都不是问题,所以……你说我可以跟你一起住,这句话算数么。”

“不作数!

再见,打工人要拧螺丝去了。”

沈墨遥一边刷牙一边愤愤地想,神他妈三千万白手起家,神他妈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事。

陈郁书该不会被霸总文毒坏脑子了吧?

*

今天的主要日程是定妆,沈墨遥在化妆酒店试了大概有十套造型,每一套都获得一致好评,彩虹屁是发自真心的。

别的演员:

“这套好像太寡淡,不适合这个角色。”

“这个造型似乎不适合演员的五官,得再改改。”

而沈墨遥:

“这套也好看!”

“这一身似乎更好看。”

“恐怕导演也无法抉择呢……”

沈墨遥扮演的男二是个特立独行的人设,并非傻白甜,但也不是纯粹的反派,也就是说,反派但不蠢,甚至后期有洗白的迹象。

这个角色从始至终都耀眼且独立,他待男女主不好,是因为立场不同,他最终为女主散尽修为法力,是因为至情至性。

总而言之,也是个爱憎分明、敢爱敢恨的角色,和沈墨遥本人有重合之处,所以沈墨遥演起来会很容易入戏。

就算是扮相也不用刻意塑造,沈墨遥的可塑性很强,不止是颜值非常上镜,更有气质原因,万年老油条,什么boss没演过,沈墨遥的阅历非常丰富,丰富到这个世界的人类无法理解的程度,他演什么是信手拈来的。

学院风一点讲,沈墨遥是个体验派选手,也就是俗称的天赋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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