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裹着被子想了又想,第二天还是拨通了红十字会的电话。
再不想死,也免不了一死。
我道德没有多么高尚,情操没有多么无私,说白了,不过想借另一个人的手活下去。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魂器这种东西,我愿意广泛播种,哪怕死气沉沉地活着,可是能再仰头看到如此蔚蓝的天空,能再次脚踏实地地奔跑,哪怕只为了每天睁开眼睛的第一束阳光,也觉得是值得的。
反复询问过本地红十字会,确定他们跟郭美美和郭美美的干爹没有一点关系,我的一个肾不会被拿去换一个爱马仕之后,才同意他们登门,正式签署器官捐献协议书。
打完电话,转回头,蒋磊端着一碗粥,被我气得七窍生烟。
我刚想跟他坦白,他扔下粥就走,到晚饭才见。
他这个人,思想上有些保守的地方。
无偿献血是肯的,但肯定不会同意我器官捐献。
为此,我费了不少口舌,两个人不知道僵了多少天,就在我以为两个人就要这么冷战下去的时候,他忽然想通了。
透过玻璃窗看他打电话时柔和到极点的表情,我也大概能猜到是谁帮了我一把。
他讲完电话回来,满意地看着桌上的空碗,还以为我都喝干净。
我捅了他一把,问:“你老婆?”
他轻轻笑起来:“女儿要学钢琴,她想让女儿学舞蹈,跟女儿吵了一架,来找我诉苦。”
“结果呢?”
我问。
“我让她们抓阄。”
蒋磊一脸无辜,说出史上最公平的回答。
我捧腹大笑,说:“你老婆当时肯定是迷恋你的外表才跟你在一起的!”
蒋磊仍旧一脸无辜,说:“这个我可真不知道。
说实话,我那个时候男的女的来者不拒,长得漂亮就行。”
我皱眉:“那个时候?”
“七年前,我跟一个哥们在东北倒腾木材,发了,就转行做建材生意,钱越赚越多,人就有点空虚。
穷人家出来的,也不知道啥叫享受,忽然间有了钱,恨不得上厕所不带纸,用百元大钞擦屁股。
那时候就有点乱来,男的女的,天天换人。
有喜欢的,留在身边玩一阵子,不喜欢的,上了床就丢开人家。
直到五年前我认识了我老婆,也不知道怎么,慢慢收了心,心里想,别管喜不喜欢有多喜欢,这辈子就是这个人了。
后来女儿出生,怀里搂着这个孩子,就知道,自己是再也没有沾花惹草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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