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37章(第2页)

眼珠子要掉下来了,蜡笔小新。

"

他嘲弄地笑,"

你行动之前怎么不动脑子想想?男未婚、女未嫁,有什么丑闻味道呢?只有佳话传扬。

再见。

"

说完,他一推我,转身回去,那扇大铁门"

砰"

的一声,在我鼻尖前不到一厘米猛然关闭。

今天输得真惨!

我很有风度地承认,昂着我已花了妆的脸,挺着我C+杯的胸,迈动我挂彩好多处的腿,走在东湖碧景别墅区的柏油路上。

大夏天的,路上连个打扫卫生的都没有,路面被太阳晒得像化了一样,看来有些朦胧扭曲。

还好,这边绿化非常好,我尽量在树荫下走,斜挎背包,手提小鸟。

因为我怕小麻雀在我掌心中太热,所以用小手绢包着它,提在手里。

自从上回见到林泽秀后,我也把纸巾改为手绢用了。

可是刚才被保安送过来时并不觉得路远,怎么用人体11路走,显得路长得没有尽头呢,如果是直路的话,距离大门还近点,偏偏这条路还曲里拐弯的,我想穿越草坪,又怕被逮到罚钱,这么贵族的地方,只怕罚金也比别处贵吧?

所以,我走,我走,我走!

慢慢地,站如松、行如风的走姿变成了弯腰驼背龟爬蛇形,恨不得在地上滚才好受点,想当年我练一字钳羊马时都没这么累。

好不容易看到了前方的大门,虽然只有火柴盒大小,但总算有了逃走的希望。

我露出激动的笑容,可这点高兴劲却连一秒也没有持续,因为身边呼啸着开过一辆车子,正是林泽丰带着那个玉女明星,扬长而去。

他车牌后四位是7456,那谐音--嗟乎--简直气死我了!

我来林泽丰家洗澡前,我的秀秀还告诉我说可以搭顺风车去他家,现在看来,他这孩子真是很傻很天真,他的禽兽大哥把一位可爱的淑女就这么扔在日光下曝晒,连一丁点儿的仁慈,一丢丢的怜香惜玉,不,是连一点儿人类基本的同情心也没有。

没人救我。

女人真愚蠢,一到危难的时候总是会希望有白马王子从天而降来救她,多大年纪也一样。

这不,我就这样想了,虽然知道不可能,可还是不停地想,然后不停地在脑海中抽自己的嘴巴。

怎么没在林泽丰家喝点水呢?洗了澡后口好干,现在嗓子要冒烟了。

怎么不早把脚上的鱼嘴坡跟鞋换下去呢?那样至少不会脚疼。

我感叹着,走到距大门百米之遥的地方,感觉我就是沙漠中的人,距离水源才几步,却再也走不动了。

神啊,派个人来救我吧!

我喊了一句,正要抽自己一巴掌以保持清醒,认清现实,却见那扇巨大的铁栅栏门开了,一辆黄色保时捷缓缓滑行到我的身边,停下。

车内,林泽秀对我微笑着,我看不到墨镜下他的眼睛,但他的语气明明就是说:我来救你了。

阳光下他的脸庞似乎被镀上了一层缥缈的晕光,"

小新,我来接你,上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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