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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卖肉(第1页)

第14章卖肉

对于朱云轩来说,李锐的突然出现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不过,那天匆匆带饭过来却发现只有儿子一个人在的姜月秀,倒是念叨了几回自己垫付了医药费那个孩子的父母却没留下一句话来的问题。

朱云轩安慰了母亲,却也知道李锐的父母会走的那么快绝对是因为自己,要不是自己每句话都戳到别人心坎里,他们估计也不会那么失礼。

形状像斧头的大刀,把已经杀好的猪分成两半,每一半再分成前腿、肋条、后腿三部分。

朱云轩提着花五分钱打回来的一热水瓶的开水的时候,朱阿大已经在用刀子将前腿上的排骨割下来了。

“爷爷,水打好了!”

李锐走了以后,朱云轩很快就说服爷爷让他来镇上帮忙,其实他才六岁,做不了什么事情,可是他爷爷喜欢他,也愿意借着让他帮忙的名头给他点零花钱花花,所以,他就开始了每天早上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就跟着父亲来镇上的生活。

朱阿大在菜场里卖肉,朱成才在菜场外面修自行车也修个摩托车,朱云轩则是两边跑帮忙干点杂活。

不过,相比之下,他还是在朱阿大身边呆的时间多,这时候还没有电子称,朱阿大称了斤两算价钱的时候偶尔会算错,算不了的还会给人除掉零头,有他在身边就好多了。

“轩轩,累不累?”

朱阿大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就低头去看自己的孙子。

“不累!”

朱云轩从卖肉的台子底下钻过去,站到了里头开口,他个子小,只能从下面钻,那些大人却是从上面翻过去的。

“不累就好。”

朱阿大把猪蹄卸下来,又把前腿周边沾血的肉割掉,里面的骨头剔除来,然后,一块四四方方的被称为夹心肉的前腿肉就处理好了,等有人要买前腿肉的时候,一点点切就好。

中间的肋条肉,朱阿大没有急着处理,反而去处理猪后腿了,因为这肋条肉,祭祖的话就要直接切两根,饭店喜欢排骨和大排,快餐店又要五花肉,到时候要还要按客户的需求来处理。

朱云轩在那个爷爷用来喝水的玻璃瓶里倒满水凉上,然后又钻了出去,刚才他好像看到有人办喜事采买来了,这时候还在买蔬菜,等会儿肯定是要买肉的!

乡下办喜事,都会找人拿着原本装饲料或者装化肥的大袋子上街买菜,这会儿那两个年轻人就拿了个写着大大的“尿素”

两个字的袋子在买韭菜,让朱云轩忍不住暗自乐起来——他小的时候,他爸就跟他说,尿素是用尿做出来的,后来学了化学知道不是了,却依然记得这个解释。

看对方买好了,他马上就上前搭起话来,果然,用不了几句话,这两个明显乡下过来的人就被引到了朱阿大的摊位前。

以前,在镇上卖肉的都是镇上的人,近几年有乡下人也来租了摊位卖肉,人数却不多,那两个买菜的是乡下过来的人,又没有认识的卖肉的人,自然也愿意跟朱阿大买东西。

朱阿大一贯卖的比别人便宜点,这样的话,他也能早点把肉卖光了回家休息——他的体力终究比不上年轻人了。

文德镇周边的乡下人请客,都会用五花肉切成四四方方的成人手掌大小,然后裹上裹粽子用的粽叶红烧,上桌的时候又香又好吃,朱阿大把肉一块块切好,用稻草扎上,然后吆喝了一声“猪肝有没有”

,就有不少人送过来猪肝,他帮那两人买下了,最后弄了一些瘦肉,当下摊位上就少了不少东西。

朱阿大挺高兴的,他本来就喜欢自己孙子,现在孙子天天来帮忙,以往有人在另一头要买很多例如猪腰子之类的东西的时候他赶不及把腰子送过去,可是朱云轩就不一样了,他动作快,总能挤到前面去,要买东西的看到是个孩子,也愿意连他拿着的一块儿买了。

这么一来,以往总要下午两三点才能把肉卖完收摊的朱阿大,现在常常都能赶上回家吃午饭了!

“轩轩,去买几个包子吃。”

朱阿大一高兴,就给了朱云轩一块钱,朱云轩喜欢吃小笼包,这时候两毛钱一个个儿还挺大,一块钱能让他吃的肚皮滚圆了。

“谢谢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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