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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大明藩王(第2页)

拥有骑兵8万人(包括青壮女人和高过车轮的小孩),受宁王节制,这是一支连燕王朱棣见了都眼红的精锐之师。

朱权在打量阿扎失里的同时,阿扎失里也在打量着他;

虽然他轻蔑地在心里称呼朱权为奶娃娃,但他一点也不敢小瞧朱权,因为这个人是朱皇帝的儿子!

在草原上,凡是小瞧朱家父子的蒙古人,现在都成了草原上的肥料;

黄金家族对唯一打败过他们的家族,该有的敬意还是会有的,他在等朱权先说话。

朱权大马金刀的坐在主位,用一把小号的雁翎刀剁下一大块羊肋肉,用刀尖插起来送进嘴里;

嚼了几口后就吞进了咽喉里,接着很随意地将刀搁在案上,优雅地端起一杯清茶小小地啄了一口,然后轻轻放下,与之前的粗犷判若两人。

阿扎失里的眉头毫不掩饰地拧在一起来,然后又舒展开来,朱权手中的那把雁翎刀给了他足够的压迫感;

似乎在时刻提醒他,雁翎刀下再无黄金家族,有的只是大明王朝边塞的都指挥使!

都指挥使,羊肉还算肥美吗?

愣着干嘛,吃啊!

香着呢。

朱权一开口就似乎暴露了他的少年天性,但那句都指挥使让他如哽在喉,再肥美的羊肉也不香了。

朱权虽然是一个奶娃子,但他是大草原的藩王,朵颜三卫的主,是唯一可以在他面前用雁翎刀大块切肉,大口吃肉的人。

形势比人强,阿扎失里也只能用黄金家族的专用小刀,切下一小块羊肉塞进大嘴里;

肉香满鼻,味同嚼蜡!

再喝下一大杯清茶,寡淡如水,他还是习惯喝大草原上重口味的油茶。

只是现在喝什么茶他已经说了不算,而是由对面的少年说了算,大草原换主人了!

见阿扎失里吞下一块肉之后,朱权开始说正事:

都指挥使,寡人打算组建一支少年亲军营,人数在1000人,凡入选者最低享大明卫所军小旗官待遇,见官高一级;

凡三卫百夫长以上官员直系子弟都要接受挑选,只要车轮高的少年,一家一丁,人数不足者由牧户子弟填充。

三日后,寡人在此升帐点兵,日上三竿不至者,斩!

敢以牧户子弟冒充者,斩;

十人以上不至者,夷族!

阿扎失里身后的瘦弱护卫怒目圆睁,右手条件反射地摸向了草原弯刀的刀把,被他不着痕迹地举手止住;

他举起的右手顺势一握,靠于左胸前,向朱权行了一个蒙古族的下属礼,表示领命。

朱权就当没有看见他身后护卫的小动作,就瘦弱护卫那娘不拉叽的样还入不了他的法眼,他相信阿扎失里会知道怎么做的;

降人要有降人的觉悟!

办完正事后,朱权端茶送客,一点多余的虚礼都没有。

阿扎失里站起来向朱权行了一礼,然后倒退三步后离开;

张永侍立在身后,自始至终连眼皮都没耷拉一下,包括阿扎失里护卫欲拔刀的那一瞬间。

阿扎失里走出朱权的视线后,他身边的瘦弱护卫气呼呼地问道:

父汗,这些南蛮子欺人太甚,这是要将我族中子弟挟持为质,其心可诛!

这个朱权小小年纪,目中无人,心眼多的跟马蜂窝一样,他身边就一个阉人,刚才要不是你拦着我,我早就一刀宰了他,然后我们去西边,那里有数不尽的草场供我们牧马。

阿扎失里宠溺地望着自己唯一的女儿,摇了摇头道:

安其尔,朱皇帝有几十个儿子,你杀的过来吗?

西边的草场已经有了主人,我们过去就得跟脱脱的族人抢草场,那意味着无尽的杀戮,长生天的子孙不能再自相残杀了,我朵颜三部需要休养生息;

朱权要1000小勇士,给他就行了,只要有肥美的草场,有屁股如磨盘的女人,草原的勇士就会像春天的小马驹一样,一茬茬的生养出来的。

等到我们有了足够多勇士,足够多的雄壮战马,草原还会回到黄金家族的手中,长生天会保佑他的子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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