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40章(第2页)

审美有时代限制,有朝一日,高跟鞋说不定也会当作成社会病态的标志受人唾弃。

但是眼下,齐臻觉得它很美,带着致命的诱惑性。

也是这时,想到有月光的那晚。

她在花树下睁开眼睛,便看见穿高跟鞋的美丽女人。

女人穿深蓝色连衣裙,失意又脆弱地望着花树抽烟——

那是她不能拥有的美丽,却总是令她心升疼惜。

很疼惜,以至于产生了一种陌生的、她从未体会过的在意。

这是她第一次除了画之外对谁这么在意。

如果今晚,在这里的是她……

唐翘楚的脚踝还要瘦一些,白一些。

再往上连接着雪白的肢体,线条丰腴又柔软,升起又落下,弧度的光滑叫人根本不忍触碰……

却又很想触碰。

于是伸出手。

她甘愿拜倒在她深蓝色的衣裙下,为她脱鞋。

想到美丽的女人,瞬间就好像吃了蜜糖,感觉又迷恋又疼惜。

手上的动作也变得温柔起来,小心翼翼,毕恭毕敬……

心中一片春意悱然,便再一次跌入玫瑰色的网。

风光旖旎,令人眩晕,好像胸口在被什么轻轻地咬,一口又一口,一万张小口……伤口不疼,伤口很痒,伤口酝酿出蜜糖,甚至酝酿出一个怪诞到有些恐怖的想象——

她想变成一张很软的毯子,让美丽高贵的女人穿着匕首一样的高跟鞋,从她身上踩过。

既然成了毯子,便再不分四肢内脏,全部揉到一处,软得像泥。

高跟鞋踏在毯子上,就是踏着她的脊背,她的血管,她的心脏……

“你打算拿着我的高跟鞋看多久?”

齐臻回过神。

风花雪月刹那闭合,只因此刻在眼前的人并非她梦里那个。

看她恍惚木讷却又红着双颊的样子,一直幽幽怨怨的方琳终于笑了。

“过来。”

女人说。

齐臻却好像没听到这话。

放下高跟鞋便红着脸朝洗手间冲去。

还没进门,先被方琳狠狠把枕头摔到背上——

“说要走,又给我脱鞋;让你过来,你又要走!

真是变得一点都不可爱!”

完全未察觉方琳的怒气,齐臻意乱地开冷水。

洗完脸后看镜中的自己,脸仍红着,目光也闪烁。

等到该干净的都干净,该整理的都整理,仍觉得有什么不对。

再一闻,原来是身上染了方琳的香水味。

不知为什么,今晚她很讨厌这味道。

尤其是想到唐翘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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