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3章(第2页)

一幅画,换一个人,是很划算的交易。

虽然是名家手笔,但不过是身外之物。

秋云尘当即笑了。

就好像朦胧的月色突然变得明亮起来,连萧红阮也忍不住眼睛一直,微微屏住了呼吸。

“既然萧大小姐喜欢,秋某便将那秋山远景赠予小姐又如何。”

萧红阮很快回过神来,暗道自己也不是不经事的小丫头了,居然还会被一个比自己小的男人的脸惑住。

她掀起面纱一角,饮了口茶,稳住了心神,“那就多谢秋盟主了。”

事情既定,萧红阮很快就说服父母,每日卯时前带着丫鬟来到盟主府,酉时离开。

西院有座荷花池,小院雅致,暂作其休憩之地。

盟主府中的汉子听说新夫子是个女子,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后,他们想要把人打走的想法落空了。

好在萧红阮学识在那儿,讲得又浅显易懂,暂时也没人闹出什么幺蛾子。

一来二去日子又过了几天,距离逍遥门门主的寿宴,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

秋云尘早已备好了寿礼,只带上花寒和几名属下,轻装上阵,早去早回。

若是平常门派,秋云尘大可打发手下把寿礼送去即可,不用自己亲自前往。

但武林中素有北七玄,南逍遥,西沙环的说法,连带上武林盟,便是武林中最不可招惹的四个势力了。

更不用说逍遥门门主和逝去的老盟主是八拜之交,从前经常往来,不论是看在情面上,还是势力上,这一趟秋云尘都不得不去。

武林盟距离逍遥门不算太远,快马十几日便能到达,秋云尘骑的是他从小养到大的“青云”

,浑身雪白,四蹄乌黑,四肢矫健,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宝马。

他们清晨出发,晚上若寻不到客栈,便在荒郊野岭扎营,山野中多狼蛇猛兽,他们尽量找地势开阔,离水源近的地方,火堆整夜不熄。

第十日他们就进了逍遥门的地界,趁着天色还未亮,路上人少,便在城中寻找客栈歇息。

长途跋涉确实累人,哪怕一行六人都身怀武功。

虽说预想到来逍遥门贺寿的势力肯定很多,但秋云尘实在没想到,能多到这偏远小城所有的客栈都没了房间。

稍一打听,才知道是逍遥门出现了一偷盗宝物的弟子,听说逃窜到了此处。

逍遥门的奖赏在其地界已经传开了,丰厚到人人都想要来分一杯羹。

当然,这“人人”

不包括家大业大的武林盟主大人。

一行人最后找到了一家小院,价钱可比客栈贵多了。

这院子荒废许久,主人家毫不在意,便被守在这里的老仆钻了空子。

小城好不容易来了那么多人,客栈都挤满了,这賺钱的机会可不是天天都有的。

老仆一头花白的发丝在微风中荡漾,满脸的褶子都快全部皱在一起,笑着把秋云尘一行人迎了进去。

除了主人家的屋子,和连带的小花园外,其余的地方都随他们走动。

虽说荒废了许久,但老仆尽职尽责,到处都打扫得干干净净,连屋内陈设的物品都不沾一点灰。

秋云尘很满意,带着一众人入住下来。

休息大半天,才堪堪在夜晚来临时醒来。

晚饭自然是去酒楼用的,出来时夜幕已经降临,满街灯火辉煌,叫卖声和白日里无甚区别,人却比白日里多了,随处可见穿各色衣物的女子在街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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