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林筝第一次如此主动的回忆起过去,但并不痛苦,她想起了荷兰,想起了两个人很多的第一次:两个人一起偷偷涂指甲油,结果为了散去房里刺鼻的味道不被妈妈发现了咒骂,不得不在大冬天把窗户打开,两个人裹在棉被里,唯独露出四只手和手上大红的指甲油,冻得直打哆嗦流鼻涕,也仍旧望着对方笑;两个人偷偷喝啤酒,结果喝酒以后变得尿频,不停跑厕所打酒嗝,只好庆幸幸好没有心仪的男孩在,只有彼此。
那并不是灰暗的记忆,而是灿烂的,她们一起见证了彼此最拙劣的岁月。
林筝把手微微抬起,越过头顶,她抬头,滑冰场里的幽蓝灯光正顺着她抬起的手指缝流泻下来,她做了一个握住那束光的动作,把手心收回自己的胸口,然后她突然笑了。
那完全不是一个刻意的笑容,然而却因为不刻意而越加动人,林筝转过头看谭湛时,那个笑意的尾巴还留在她的嘴角,那是极度温柔极度美的一个笑,笑意深刻,直达眉眼,滑冰场的暖橘色灯光正照在她的身上,把她头顶那些毛柔柔的散发也照的仿佛镀上了一层温暖的色泽,她整个人像是从过去穿越而来,脸上还是19岁的表情。
谭湛突然觉得心像是被陨石毫无预兆的击中了。
林筝此刻正朝着她滑来。
她朝他眨了眨眼。
“我好像应该不只顾着玩,你应该更想听到林溪的信息。”
谭湛有些尴尬地嗯了一声,他才意识到,自己完全忘记了提及林溪。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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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谭湛有些尴尬地嗯了一声,他才意识到,自己完全忘记了提及林溪。
“我们在荷兰的时候,一起在阿姆斯特丹的露天滑冰场滑过冰,然后去了那里的圣诞集市,结果一路看一路买,最后每个人都提了超级大的两个袋子,有路过的好心荷兰人来帮忙,还以为我们是搬家。”
林筝一边绕着谭湛滑动,一边回忆,“那时候阿姆斯特丹的河道都结冰了,我们在露天滑冰场滑的还不过瘾,还沿着河道滑行,我真喜欢阿姆斯特丹,一边滑冰,一边就能欣赏河道两岸的风景,那真是一个小资又悠闲的城市,尤其是羊角村和风车村,我们都觉得如果以后养老,就要选择那里,又美又宁静,我喜欢那里的华夫饼Stroopwafel,里面夹了焦糖,又甜又香。”
讲到此处林筝突然意识到有些不对,她抱歉地朝谭湛笑笑,“不好意思,不应该说我的事,你更想知道林溪的。
林溪也很喜欢那里的华夫饼,我们在荷兰待了三天,她还特意去餐馆了华夫饼的制作工厂,自己做了一块饼,但是她做的不好吃。”
“阿姆斯特丹还有一个IceBar,里面一切都是冰着的,零下10度,我们进去,喝了三杯冰饮料,那感觉真是永世难忘,但是林溪很喜欢,她喜欢一切古怪的体验。”
“那一年,我们是在荷兰过的新年,荷兰每年新年都有狂欢活动,一群荷兰人都会穿着泳衣,在大冷天里,一起欢呼着重进冰冷的海水里,按照林溪的说法是躲不过寒冬,不如在寒风里浪的精神,她去参加了,但是她的体质没有欧洲人那么强悍,回国的飞机上她就发起烧来了,回家躺了一个礼拜才彻底好,差一点为此取消了一场演出,好在她为了演出还是很拼命的,各种吃药,拼死在演出前好了个七七八八,但演出强度还是大,熬过演出,她又断断续续病了一个月才彻底好。”
林筝又陆续讲了不少关于林溪的往事,谭湛本应该好好记着的,但是他却有些心不在焉,他应该只对林溪的事感兴趣的,但他现在却没来由的,也很想听一听林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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