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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第2页)

没有等李俊凯回答李若斯就移动脚步。

主教的声音在他的背后响着,安宁,祥和,说着祝福的话语,唱诗班的孩子声音宛如天籁,李若斯加快着脚步,让那些声音赶快离自己远点。

终于,声音听不见了,他也终于逃出了婚礼现场,或许那些人会嘲笑他的不得体,会那样的,那些人的嘴巴有时候臭得像茅坑。

手去摸口袋,没有烟。

李若斯大口喘着气,小欢要嫁人了,不,小欢已经嫁人了,嫁给一位比他英俊的男人。

栾欢的运气好像不错,居然嫁给了那样有着出色外表的男人。

那个男人在不久前他见过,他给他的亲人打电话,他和电话里的亲人说要他要结婚了,口气很平淡,就像是在说今天天气还行。

那家伙凭什么用那么平淡的口气说他要结婚的,他娶走的新娘可是小欢,要是他来说的话他会发疯的说着的。

最最重要的是男人的口气一点都听不出很开心的样子。

和栾欢结婚并没有让男人感到高兴,这个念头堵在他的喉哝上,然后。

一种直觉促使李若斯开始奔跑起来,但愿他能找到那间房间,但愿他能在那个房间里找到那只手机。

在奔跑的过程中若斯不住的回响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一遍一遍的循环着。

“栾欢,我诅咒你,我诅咒你有一天深深爱着一个男人,而你的爱永远得不到回应。”

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掉落,他脱掉自己的礼服。

李若斯不仅找到了那间房间,他还找到了那只手机,房间门是紧紧锁着的,他费了很大力气才从另外房间的阳台上爬到这个房间。

拿着手机的手在发抖,手机很旧,是老一代美国人喜欢的黑莓机,李若斯按下重播键,电话传来的是一声有一声的“嘟-------”

“嘟------”

不厌其烦的响着,期间还夹渣着一些噪音,那噪音让李若斯心烦意乱。

没有人接起电话,拨打第二遍时依然没有人接起,李若斯记下了那个电话号码,房间里有若有若无的烟味,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就只有一只褐色的包,包看着很旧,是帆布包,帆布包的袋口绣着洋基队那个著名的队标。

刚刚的手机放在了帆布包里,李若斯再看了一眼那个旧帆布包,感觉有点奇怪,有一阵子美国很流行这种包,少年们背着这样的包骑着单车在大街小巷上的画面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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