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程素月原本也要去白鹤城,而且还是奉旨前去。
皇上可能觉得弟弟身边都是军营光棍,不大有助于促成美好姻缘,所以特意命令她也去帮忙,至少姑娘与姑娘之间,还是能说上几句话的吧?
结果刚到伏虎山,就遇到了这伙二愣子。
程姑娘当时想着,绑了自己也行,正好点一把火烧光老窝,就当为民除害。
谁知道刚一进山寨,首先就看到一个金丝楠木的大箱子,锁扣嵌玉,玉上又用金丝精巧缠出一朵荷花,金丝缠荷,怎么看怎么像十几年前谭大人押运的那批物资。
再往里走,她又发现负责看守自己的那名匪徒虽说穿得破烂,佩刀却非俗品,哪怕刀鞘上的宝石已经被抠得七七八八,也能看出是名家之物。
于是程素月便捏起娇滴滴的嗓子去套话,对方可能这辈子也没见过几个漂亮姑娘,立刻就被迷得晕头转向,说出了刀的来历。
这群土匪原本一直在东南边的大仓山活动,因为家底丰厚,所以也没怎么干过大票,成日里就只吃喝嫖赌,逗蛐蛐儿玩狗,直玩到库房里再也领不出银子为止——身体力行地诠释了什么叫坐吃山空。
而钱没了,矛盾也就有了,一大群人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最终乌烟瘴气地分了家。
姜贵也带手下抢得一批财物,千挑万选了伏虎山,迢迢北上,准备重新称霸称王。
程素月问:“这把刀就是你们最后抢来的东西?”
那看守点头:“到了最后,库房里也没剩什么值钱货,但总比没有强。”
“库房里的财物,又是从哪里来的?”
“也是抢的,早十年前的事情了,我是没亲眼见着,据说有人抢了个大官,啧。”
程素月一听这话,不敢轻视,立刻便写了那封信送往白鹤城。
“抢了个大官。”
梁戍坐在虎皮椅上,盯着地上抖若筛糠的匪首,“哪个大官?”
姜贵硬起头皮答道:“是、是姓谭的官,他当时好像是要去哪里赈灾。”
话音刚落,脸上便传来火辣辣的疼,耳边“嗡嗡”
直响,一股腥热顺着鼻子往下流,像是脑髓都被这道凌厉掌风打了出来。
“当时白江一带连年饥荒,百姓连草根树皮都要拼死去争,朝廷费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搜罗到了那批赈灾物资。”
梁戍目色寒凉,字字如刀,“千万灾民的命,援兵的命,谭大人满门的命,你们倒是抢得干净。”
“不不不是,不是我抢的。”
姜贵慌乱辩解,“我当时只管打杂,东西是凤小金和大寨主一起劫回来的,凤小金像是和那个大官有血海深仇,他不但抢了银子,后来还去王城杀了人!”
朝廷追查了十几年的悬案,就这么被一嗓子喊出了线索。
高林追问:“凤小金是谁?”
“是大寨主的养子,那时他虽然只有十四五岁,却已经是一等一的高手,颇受器重。
这人平时话很少,像个闷葫芦,从不交朋友,在抢完那批银粮后没多久,就彻底失踪了。”
又过了几个月,王城传来消息,说凤小金杀了大官全家,正在被悬赏通缉。
从那以后,是生是死,没人再见过他。
高林继续问:“当年那桩劫案的参与者,现都在何处?”
一朝穿越,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米虫生活就被赐给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病秧子残废王爷,丑女配残废,天生一对。好吧,夫君很弱没关系,只要她强就可以。可是为毛这桃花一朵两朵三四朵,要掐,必须要掐,不然家里有人要掀屋顶了。容千寻她活,我活。她若死,我必杀尽千...
不知道怎么写简介,就不写了吧,e还是写一点吧,穿越民国年代,成为僵尸先生九叔的大弟子...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和朋友,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PS本书不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