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4章(第2页)

眼睛应该算是大的,却并不显得多么有神,双眼皮的痕迹很深,鼻子嘴巴都长得乏善可陈,下面是他最不喜欢的脖子,比起别人来算是很长了,加上瘦使得那儿的骨头突了出来,显得整个人都过于羸弱。

连歌这么多年来从来未觉得自己长相出众过,因此对于夏琳琳的夸奖只当是示好的恭维,至于那日在商场与程友的邂逅,更只能单纯地将之想象为他的善心发作,更深层次的东西他完全没有意识。

洗完澡出来后连歌坐到自己书桌边,开着电脑随机放着音乐,之后拿出纸来写信。

似乎是笃定了程友并不会看到,写的随意也凌乱了很多,大多是一些生活琐事,间或加一两个周边发生的小笑话,写完了之后照旧封好,然后放入了自己了的挎包中。

结果信还没有来得及寄出,连歌就又遇到了程友。

周一午休的时候连歌一般都是与同事一起叫外卖,结果那天突然想吃对面那些餐厅的双皮奶,就自己下了楼,就这么巧的在电梯里遇到了程友。

连歌摸摸口袋里自己正准备顺便寄出的信,不免有些心虚,倒是程友一派自然,跟他并肩出了大楼之后就一道去吃东西。

午休的时候不够长,俩人边聊边吃,结束的时候正好也差不多到了上班时间。

连歌终究没有勇气去寄信,只好做好准备把信原封不动的带回办公室。

电梯到了连歌的楼层时突然被程友叫住,说下班等我。

连歌看向他,大眼睛里都是疑问。

程友没有说话,拍拍他的肩便把他推出了电梯。

快下班的时候程友打电话确定了时间,然后在楼下等。

他不知道是的准时到的连歌其实整个下午都在考虑那封信到底放在哪里合适,放在包里的话,晚上与他一起总是会怕万一暴露,而放在办公室,就他那形同虚设的抽屉锁,百分之百明天早上来的时候会被人笑话说这年头居然还会用笔写信。

最后还是别无选择地继续放在包里,然后忐忑地坐上了程友的车。

程友问玩什么呢,唱歌,看电影,或是去酒吧?

连歌想了想,唱歌只有两个人没有什么意思,看电影的话两个男人似乎有些奇怪,酒吧的话程友开车并不方便,似乎没有一个好的方案,想了想只好小心地提议,不然去喝茶吧?

程友看了他一眼,笑着说好。

俩人去的是N市一家挺有名的茶室,连歌与程友之前都来过不少次,里面的小点心味道也不错。

俩人找了二楼靠窗的双人座,顺便叫了简餐连晚饭一起解决。

程友看着连歌拿勺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吃饭,心里郁闷地想如果为什么他不像眼前这份窝蛋牛肉饭一样能马上解决,而是放在眼前却不知道如何下口。

吃了一会连歌抬头看到程友在看着他,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你不吃吗味道挺不错的,我之前就很喜欢吃这家的东西。

程友应了声,也开动了起来。

连歌食量小,过了一会就饱了,叫来服务生撤了盘子之后又点了壶茶,倒进杯子里抿了起来。

程友低着头余光看到连歌坐直了喝茶,茶水经过脖子那里时的吞咽动作,因为他脖子的瘦长而十分明显,喉结滑动,锁骨也跟着这动作轻微地晃动了一下,程友心想完蛋了,只是这样细微的动作也性感的要命。

没多久程友也吃完了,倒了茶握在手里,眼睛挑着看连歌,欲言又止。

程友一直知道自己这样的眼神是很能勾引人的,因为眼尾长,之前没少被误以为画过眼线,可想而之的确有些妖孽。

只可惜连歌没有理解他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之后又状似不经意地转了开去,靠着沙发的扶手,看着窗外低声说真是讨人厌的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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