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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躲到角落里喝水。
这几天累坏了,因为涉及的各类人很多,一个一个打交道,一点都不能怠慢。
唉,就算我事业刚起步那会儿,也没有累成这样啊。
大厅里响起了悠扬的萨克斯的音乐,我探出头去看,那个Kevin,又在出风头了。
我在人群中寻找,看到张群,静静地站在他妈妈身边看著Kevin演奏。
那家夥今天难得穿了一件短袖衬衣,西裤,皮鞋,看上去斯文了一点。
再看看Kevin,也在凝视著张群,那深情款款的模样,真会雷死一大批人。
砾群坐在桌旁,仲恺站在他身边,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
他们在低声地交谈,不知说了什麽,仲恺轻轻地笑了,神采飞扬。
那一边,炳坤在高谈阔论,跟他们研究所的所长扯著什麽,口沫横飞,不远处,吴军静静地坐著,看著他。
虽然隔得很远,可是我似乎也看到了他眼中的火花。
炳坤停下,回过头看了看他,举起酒杯。
吴军也举起酒杯,两人看著对方,喝下了杯中的酒。
我的眼睛有些发涩,忙揉了揉眼睛。
一年半前,当我们来到长沙时,还各有各的问题,似乎是致命的问题。
我们每个人都很悲观,总觉得,可能会孤身走过一辈子。
可是现在,都有了伴侣,都有了难以名状的安详和幸福。
我喜欢这座城市,尽管春天雨水太多,夏天好像火炉,秋天太过干燥,冬天冷的要死。
可是我仍然很喜欢,喜欢得要命。
岳麓山虽然不高,却有枫叶如火;湘江水虽然不够清撤,沿江大道却有游人如织。
无论是豪华酒店还是土家菜馆,食物都那麽好吃。
不管是白领还是蓝领,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让我觉得亲切。
我喜欢那个百果园,也喜欢gay吧,甚至是我不擅长的桌球,我也学著去玩了。
我喜欢这座城市,最重要的原因在於,这里有佑民。
那个人,给了我惊喜,给了我关心,给了我包容,给了我爱。
我低下头看了看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指环,这指环,跟佑民手上的是一对。
那时他出柜,却被我伤害,然後他丢弃了特意为我俩买的这对指环。
我不知道当初我为什麽会捡起来,收藏起来,也许当时我就知道,佑民对我的那份感情,是最珍贵的,是我也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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