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丝绸》作者:司马拆迁
内容简介:
大纲体,异装癖叔叔和童年创伤年轻人,年下,弱强。
原本是一个微博连载的脑洞,一不小心写太长,就来另外开楼放一下。
任何学科内容都请不要当真。
^_^
第一章
从前有个年轻人,是妈妈的家庭唯一的继承人。
他用母亲的姓氏,那个姓氏代表的家族在纺织行业很有名,古怪孤僻却富裕。
他有足够的钱,却不知道怎么和外界沟通。
妈妈那一系有精神分裂的遗传,爸爸的死成为刺激源,在年轻人出生后病发得非常可怕。
于是她被强制送去疗养,年轻人小时候只被允许探望,甚至不能在她的病房睡觉。
他长大了,成绩优异,喜欢大学,不会与人交往,但喜欢待在大学里。
于是他不断申请学位,读不同学科,在几所顶尖大学里转换,二十四岁的时候已经有了五个学士学位。
然后他申请另一所学校,到另一个城市的大学城定居。
选修以前并没有学过的科目,这一回是语言学。
他选修一门语言学的入门课程,但是没有去上过课,他的妈妈在疗养院情况恶化,他飞去陪伴她,直到考试那天坐早晨航班回到大学所在城市,冒雨出现,十分狼狈,头发和侧背的包都湿了,坐下来翻包,才更尴尬地发觉只有钢笔。
其他的学生已经开始写试题,他不得不举起手,低下头,说:“我…我不知道把铅笔留在哪了。
可能是飞机上。”
外面又冻又冷,他像一只被冻雨淋湿的小动物,拥有许多钱,却没有请佣人打理生活,一个人过日子,衣着用品都不是一看既知昂贵吸引人的那种。
教授笑了起来,没有谴责的语气,说:“你需要一只铅笔?”
他左右看看,走到一个女生面前,弯腰真诚地说:“抱歉,我可不可以问你有没有不用的铅笔?”
然后将那支铅笔递给年轻人。
在整场考试中,年轻人的脸都是红的。
他心跳快得像吞下了什么东西,几乎要紧张得打嗝。
考试后他还笔给那位女生,女生其实对他颇有好感。
年轻人穿小尖领衬衣,羊毛开衫,修身长裤还有牛津鞋,墨绿和棕色的复古搭配,衬衣开衫都仔仔细细扣好扣子。
他很修长,因为少晒阳光,肤色苍白,五官精致,有棕色的柔软卷发,如果多一点冷漠倨傲,会像一个神秘的王子,很受欢迎。
但他偏偏有一种拘谨放不开的神情,女生试图和他搭讪,他回应越来越慢,几句话后女生也就兴味索然。
年轻人匆匆走了。
他脑海里一直回想着教授,或许比他大二十岁,高大强健,却戴着一副圆框镜,很斯文睿智。
说话时低下头来倾听别人,可这礼貌温和的动作里蕴含惊人的自信。
他有深棕色的头发,或许已经有一些灰发,但总体的颜色还是深棕色。
年轻人的头发很少修剪长到下巴,一侧卷发随便别在耳后,教授的头发梳理得很好,穿大衣和高领羊绒衫,一切都恰到好处。
年轻人坐在图书馆里发呆,想着教授直到日暮,外面的雨停了。
这所大学有极其庞大的图书馆与大量不能带出图书馆阅读的书籍,年轻人常坐在这里读书,一坐就是一天,入夜再去吃第一餐。
食物对他来说只是果腹而已。
但是这一天他并没能看进几页纸,最终忍不住用图书馆的电脑做了一点小小的搜索。
预收顶流的替身前妻会通灵求收藏苏锦霓是福德寺供奉的一只瓷做招财猫。意外穿越,成了被寄养道观的四岁女童。小道观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穷得连香火都没有。眼看就要朝不保夕,她一捏小猫爪,要不要不还...
宋铮睁开眼睛,看到周围陌生的一切,以及一个四岁大,管他叫爹的小姑娘时,他知道,自己的人生已经发生巨大的转变。...
清宫答应最新章节列小说清宫答应尤妮丝著清宫答应全文阅读来清宫当答应吧,这里管吃管住还有专人伺候来清宫当答应吧,这里没有一丈红也没有嚣张的宠妃来清宫当答应吧,这里可以享受年薪三十两的高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