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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他开车去上学念书,为学业和考试发愁,做一个普通的学生,晚上就变身打工超人,辗转来往于热闹的唐人街。
他每月固定去社区里的电话亭,给留在国内的妹妹去一通电话,用她细软的声音慰藉一颗异国流浪的心。
向诗颖那时还小,唯一的烦恼是霸道又肥胖的同桌总超过她画的三八线。
她无法理解向时晏为什么如此渴望独立,宁愿搬进危机四伏的贫民窟,过半工半读的生活,也不愿意接受妈妈的接济。
向诗颖不止一次地说:“之前那么多年不也一样过了吗?”
向时晏就不厌其烦地解释:“之前是之前,以后不可以了。”
“可是为什么呢?”
有一次她终于忍不住挑明了问:“你是不是,不喜欢那个叔叔啊?”
向时晏立时一怔:“你知道他?”
向诗颖很不好意思,扭捏许久才说:“有一次他到家里来,我正好在。
他给我买了冰激凌,给我开电视看……我看到他进了妈妈的房间,他们很久才出来。”
向时晏问:“为什么那时候没告诉我?”
“妈妈要我不要告诉你,我也不想说。
后来咱们就搬了大房子,妈妈还带你出国。
我觉得他是个好人,他给了我们家这么多帮助……哥,我不想过以前的日子了。”
向时晏默然片刻,方才说:“我不会让你过回以前的日子的。”
“哥,妈妈很担心你的。
她说她有一直往你卡里打钱,你要是哪天觉得不够用了,可以拿那里面的钱啊。”
向时晏将头磕上电话亭墙壁,问:“她怎么不自己跟我说。”
“她找不到你呀,你手机都不用了,也不给她打电话。
她就只好告诉我,让我做她的传话筒了。”
向时晏讷讷说了声“哦”
,转而将话筒搁上了。
满是污垢的隔板上,丢了半支吸过的烟,他捡起来吹了吹烟屁股,含进嘴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了。
袅袅升起的烟雾里,他想,如果真心要找,哪里会找不到呢。
他还上学,跟着同一个导师,他关了手机,她却熟知他周围人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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