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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江绍铭就亲自送小旭去幼儿园,而江仲达则去练拳。
最初温可云是不喜欢自己老公练那东西,只是如今江仲达既然养成了习惯,她自己也跟着习惯了,只是平时说话的时候,总喜欢揶揄自己老公两句。
很是难得的,江仲达在练拳的时候,发现自己老婆竟然站在一边看。
江仲达睨了温可云几眼,也不主动问,因为知道她会主动说。
温可云果然没忍住,“我就说小盼和绍铭很配吧,你当时还不信,现在总该相信我有先见之明了吧?”
江仲达对自己越老越活回去的老婆有着深深的无奈,“就你火眼金睛。”
江仲达原本对路之盼没有什么好感,这种没有好感,指的是绝对的中性词,只是在绍铭成植物人的那四年多里,路之盼对于江绍铭的照顾,他们夫妻俩都看在眼里。
过去的江绍铭自然是气质翩然的俊秀青年,能吸引无数女子注目,但成为植物人后的江绍铭那就是真正的被视为拖累者了,而路之盼不仅会每天给江绍铭念各种故事和报表之类的东西,还会带小旭去和江绍铭说说话,平时有护工照料,但路之盼却会亲自动手给江绍铭擦洗,给他按摩,防止肌肉萎缩,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路之盼却那样坚持了好几年,怎么能不让人动容。
江仲达是个心里很有底的人,也是在看到路之盼所做的事后,才把她彻底当做了江家的儿媳妇。
温可云有点骄傲的扬扬头,随即又回到屋内。
这时路之盼也已经下楼了,她起晚了,有几分不好意思的看着温可云,“妈妈,不好意思,起来晚了。”
温可云对路之盼是越看越满意,不仅长得漂亮,性格那也是很好,对他们二老很是尊敬,对江绍铭和小旭那更是没有话说,能有这样的儿媳妇,温可云觉得是自己赚了。
“说的什么话,多睡一会儿就多睡一会儿,我们又不像他们男人起早摸黑去干那所谓的大事。”
温可云对此是不以为意。
路之盼笑笑,妈妈和爸爸吵嘴的时候,妈妈就喜欢那么嘲讽爸爸是做大事的人,她自己是女流之辈……
路之盼去吃饭,温可云觉得她一个人吃饭有些冷清,便去陪同。
吃过饭,路之盼也没什么事,她如今也没工作,江仲达还是个有些守旧的思想,不愿意她抛头露面,毕竟她是江家名正言顺的儿媳妇。
而路之盼自己,一方面是不愿意和长辈起冲突,另一方面则是她确实没有进入过社会,除了在大学做过一些兼职外,她没有任何社会经验,她从21岁来到江家,开始怀孕,怀孕期间江绍铭出车祸,她一边照顾自己,一边去医院,孩子生下来后,更是照顾着孩子的衣食住行,然后一边照顾孩子一边照顾江绍铭,她这五年也就这么匆匆过去了,如今已经26岁,却连刚毕业的大学生都不如了。
有时候想到这些,不是不难受,念那么多年书,似乎对她来说是真正的无用,只是也不愿意考虑太多了,既然选择走了这样一条路,那些过往就没有什么意思。
☆、第二页
江绍铭的大脑就如同一台高速运转的电脑,在他将公司很多部门从新规划之后,做事效率提高了很多,而他对公司的很多事的决策也能快很多,他做事不喜欢与人为难,也不会训斥人,但偏偏公司里的人对他都是小心翼翼的。
大多数人对于江绍铭都是一脸的崇拜,这个在病床上还能站起来的怪人,仅仅花了半年时间就把公司的一切全部了解清楚,再用半年时间将公司大清洗了一遍,当时走人的走人,解雇的解雇,一直到如今公司每年效益惊人。
江绍铭没花多少精力在公事上,因为有着很鲜明的等级制度的格局存在,除非某些决策艰难,否则一般都是一些重要项目才会交给他过目,由于公司采取谁负责谁就承担一切后果但同时也能获取相应分红后,大家的工作热情非常的高,于是江绍铭需要做的事虽然繁杂,却不多。
提前把今天要做的事处理好之后,江绍铭就开车回到江宅。
这时的路之盼正站在院子里,院子里有不少花,而她站在其间,很是感兴趣的弯身去闻花香,她脸上有着浅浅的笑,在闻到花香时脸上满足的那一刻让人感到莫名的陶醉。
江绍铭没有打扰,而是默默的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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