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锦之觉得,自己的脑子已经有点不够用了。
早饭只准备了两份,她看妈妈似乎还没有起来的样子,就先把她那一份让给了叶随风。
两个人平生第一次,面对面地坐着吃早饭。
说起来,他们一起吃过午饭,一起吃过晚饭,不过像这样一起吃早饭,倒还真的是头一遭。
姚锦之突然觉得,叶随风这个人,已经完全侵占了自己的生活,想要再把他赶出去,似乎没有那么容易了。
因为她的心,已经变了,变得不再像原来那般坚硬如铁了。
“你怎么来了?不是说好了,今天开始我自己上班了。”
姚锦之没话找话。
“怕你再被人骚扰。
昨天那个男人,后来有来过吗?”
“没有。”
姚锦之想到,自己昨晚失眠,竟然不是为了那个男人,而是为了叶随风,不禁有些震惊,什么时候,叶随风在自己心中的地位,已经如此之高了?
“今天我先送你去上班,如果他不再来找你的话,以后我就不过来了。
说起来,今天早上为了把车再换过来,我连口水都没喝。”
叶随风像是真的有点渴了,牛奶直接一口气喝干了。
“你又把车换回来了?”
“是,暂时先借我妈的吧,我的就留给她。
反正她平时也要出门,我准备把车给她,到时候,再买一辆。”
姚锦之想像一下叶妈妈家的保姆,开着他那辆七位数的豪华车去菜市场买菜,跟人小贩就葱是五毛还是六毛—把争得死去恬来。
这样的情景,想想就很有意思。
同时,也令她有些咋舌:“真是浪费,你需要经常这么换车吗?”
“这也是你说的,如果我开辆破车去上班,诊所员工大概会人心惶惶。
有时候,必要的配件还是需要的,至少可以稳定人心。
我妈那里,我也想让她享享福,你不觉得,这两辆车坐起来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吗?”
姚锦之点头承认,这两辆车的价格差着六七倍,感觉当然很不同。
其实叶妈妈的那辆车,也不算很差了,坐着还是很舒服的。
不过,跟叶随风的一比,就差了不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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