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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几分钟,陆尘做好了十来个煤球,动作很麻利,他干活热了,索性脱了皮外套和毛衣,里面是短袖T恤,露出了虬结有力的胳膊,每次往煤泥里怼一下,胳膊上的肌肉都鼓了起来,特别有力量。
都说努力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江寒烟深以为然。
努力做煤球的陆尘,真的很迷人呢。
尤其是那迷死人的肌肉,看得她移不开眼,她真的只是纯欣赏,不夹杂一点有色想法,谁让她是颜狗呢。
陆尘感觉到了某人火热的视线,手上动作没停,眼角余光却瞟了过去,江寒烟坐在小板凳上,双手托腮,眼睛都没眨一下,嘴角还挂着若有若无的微笑。
他嘴角勾了勾,动作更快更有力了。
豆豆看看江姨,又看看陆叔叔,大眼睛有点迷茫,江姨和陆叔叔好像有点奇怪呢?
小家伙歪着头想了下,没想明白,跑去和新伙伴玩了,金闪闪虽然只是一只鸡,但它很上进,也很会察言观色,感觉到了豆豆的重要地位,就对着小主人不停地扑扇翅膀,展现它美丽的羽毛,没多时就将豆豆哄开心了。
结果就是,豆豆又去厨房抓了三把米,投喂给了新伙伴,金闪闪很满意,决定以后要抱紧小主人的大腿。
敲门声打断了院子里隐隐约约的暧昧情愫,江寒烟从痴迷中清醒,有点遗憾。
陆尘出了很多汗,T恤都打湿了,但这家伙愣是不脱。
她好想看看这铁公鸡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啊,肯定很迷人。
“谁?”
江寒烟懒洋洋地问,陆尘人缘很差,一个正月都没人来拜年,应该不是重要的客人。
“寒烟,是我!”
一道细细柔柔的声音传了进来,江寒烟心里悸动,这是原身的感觉,她知道这人是谁了。
就是抢走了原身金手指的女主。
江思媛。
也是原身的堂姐,比她大几个月,在书里江思媛是人生赢家,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但并没被洗脑当伏地魔,而是自立自强,奋发学习考上大学,实现跃层成为人上人。
但如果没有灵气空间,江思媛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姑娘,长相普通,学习普通,能力更普通,远不如原身。
江寒烟皱紧了眉,她看书喜欢跳着看,有些情节她不清楚,很疑惑江思媛怎么会知道原身的桃核手串绑定了灵气空间?
书上说江思媛用十块钱买走了桃核手串,之后她越来越漂亮,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只用了半年时间复读,就考上了很不错的大学,喜欢原身的男主唐学海也在这所大学,两人顺理成章地走在了一起,毕业后结婚开公司,是人人羡慕嫉妒的成功典范。
这么看起来,江思媛每走一步都目标坚定,像是事先计划好的,难道她是重生的?
又或者和她一样穿书?
“寒烟开门,我有事找你!”
江思媛轻声细语的,不急不躁,和往常完全不一样。
江寒烟想起来了,这女人两个月前重感冒,发了场高烧,病好后就变了,说话轻言慢语,做事不紧不慢,穿着打扮也不像以前那样土气,虽然相貌没变化,但气质明显沉稳了不少。
看来不是重生就是穿书了。
江寒烟暗暗冷笑,原身和江思媛无冤无仇,甚至还多次借钱给对方,可这贱人抢走了原身的金手指,得到了那么多好处,在原身水深火热时却袖手旁观,直到原身凄惨死去后,江思媛才赶回来参加葬礼,还说:“招娣就是太爱慕虚荣了,唉!”
可去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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